大像山摩崖造像,位于四川省南充市
阆中市七里街道办事处状元村,嘉陵江南岸大像山崖壁上,凿成于唐元和四年(809年)以前。
历史沿革
据崖龛内壁刻记于唐元和四年(809年)的《东山大像精舍何居士记》,此大佛为阆中人何居士所刻,凿成于唐元和四年(809年)以前。
五代龙德元年(921年),在大佛身后添刻高10.2厘米小佛4000余尊,整齐排列,工艺精巧。
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大小佛像贴金身。
虎溪摩崖,“虎溪”二字为南宋年间阆中太守吴昭夫建,统制河中母恩所书;明代分巡川北道参政姚诚立重刻。
清乾隆年间,为佛像重妆金身。
1975年,保护大佛像的三重檐大佛寺被拆毁,用于建小学和修建公社农机厂。
1983年,阆中县人民政府,于像前重新恢复大佛寺并向公众开放。
遗址特点
大像山摩崖造像位于阆中市城东嘉陵江南岸大像山崖壁上,在东西宽120米,高25~35米的岩壁上分布有唐至清代的造像7龛、摩崖石刻20余处。占地约164亩,建筑面积约2735平方米。大像山摩崖造像以阆中大佛为中心开凿,其中药师殿4龛,大佛寺内有7龛,其余造像龛分布在大像的右侧约50米处,药师殿和大像龛外面建设有楼阁保护。大佛右侧有石窟两龛,内有经幢和佛像,为唐、宋摩崖造像5尊,陀罗尼经幢一处,凿崖五穴墓一处,风化摩崖石刻不可辨认者尚有10余处。大像山摩崖造像有题记题刻35方,内容多为阆中大佛及大佛寺的建造、重修及其他相关事宜的记事题刻,以宋代和清代者居多。其中24方均位于大佛寺内,镌刻着唐、宋、元以来造像的开凿、装彩、寺庙兴衰的记事碑记。
文物遗存
崖峦石刻大像
大像山摩崖造像主体为崖峦石刻大像,是一尊弥勒坐佛,就天然石崖凿造而成,高约10米,是四川10座大佛之一。佛像头饰螺髻,脚踩莲台,袒胸露怀,左手平放膝上,衣纹凸起,端庄慈祥。身后有高10.2厘米的小佛千余尊,均坐莲台,排列整齐。大佛右侧有一小龛,刻二力士像,身着长衣,腰束带;手持兵器,与乐山大佛侧的力士像相似,显示出唐代的特点。大佛右侧数米处有二龛,均刻观音像。一为南海观音,左手执净瓶,右手平举至胸前,掌心向外,拇指和食指相扣,其余三指微伸。面容慈详,端立于祥云之上。龛联为“西湖三月景,南海一枝春。”横额为“慈云普阴”。龛前下边镌刻数十尊端坐莲台的小佛。另一为送子观音,半跏趺坐于莲台上,怀中抱一男性婴儿,面带微笑。龛额镌刻“嗣赐善家”四个大字。均为宋或宋以后的作品。观音像右侧约10余米处,凿有七间石室,门前崖壁为仿木建房屋石刻,为宋代建筑。推测是埋葬和尚的崖墓。大佛右侧约40余米处,有一石龛,龛内神像已毁,存壶门装饰的佛座,为典型的唐代风格。
虎溪摩崖
虎溪摩崖,位于大像窟左侧,楷书,阴刻“虎溪”两个大字,字长约5米、宽约4米,为“上柱国注赐金鱼袋统治河中母恩书”。“虎溪”二字为南宋年间阆中太守吴昭夫建,统制河中母恩所书,明代分巡川北道参政姚诚立重刻。
经幢和题记
大像山摩崖造像有宋太祖开宝五年(972年)闰三月置造的陀罗尼经幢和宋徽宗崇宁六年(1107年)六月的草书题记;有元世祖中统年间(1260~1264年)的题刻等。
文物价值
大像山摩崖造像及其石刻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大像山摩崖造像历唐、宋、元、明、清五个时代。两侧石刻35龛,能辨认清楚字迹的有近十龛,唐、宋、元、明、清历代书法笔迹齐全,楷、行、草多种字体并存,具有较高的书法艺术价值。大像山摩崖造像及其石刻是阆中地区、佛教兴衰、石刻造像演变历史的重要佐证资料,对研究阆中地区宋元建筑也具有重要作用。
保护措施
2013年3月5日,大像山摩崖造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大像山摩崖造像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七里街道办事处状元村。
交通信息
自驾:自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人民政府开车前往大像山摩崖造像,路程约4.2千米,用时约11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