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伦敦
英格兰下属的一级行政区划之一
伦敦(Greater London)位于英国英格兰东南部,是英格兰下属的一级行政区划之一,范围大致包含英国首都伦敦与其周围的卫星城镇所组成的都会区。行政上,该区域是在1965年时设置,其下包含了伦敦城(City of London)与32个伦敦自治市(London Boroughs),共33个次级行政区。除了是整个英国的行政中枢所在地外,大伦敦地区也是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最高的行政区。
历史沿革
80年代前英格兰曾长期存在着大伦敦(郡),但1986年4月撒切尔政府依据撤消了大伦敦和6个都市郡的议会。大伦敦市议会备取消后,与保守党政府原来的预言相反,市政机构设置由简单变复杂,仅伦敦各机构之间的通讯线路就由原来的44条猛增到500余条。此外,32个伦敦的自治市(borough)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政治、社会和地理上的特点,因此很难制定出一项共同的方针政策。在大伦敦市议会等被取消后,建立了各种委员会或联合委员会接替前地方议会所承担的许多具体事务,但这些委员会的大部分成员非选举产生,致使地方政府明显趋于非政府化。换言之,新设置的机构不仅缺乏效率,而且由缺乏说明义务,成为20世纪80年代英国政治中的一大笑柄。此举引起社会各界强烈的反响和广泛的不满。因此1997年工党上台执政后,决定通过公决和立法重建大伦敦政府。根据宪制改革安排,1998年5月7日伦敦市民举行了公决,赞成设立一个拥有直选市长和25名议员的大伦敦市议会。2000年5月4日选举产生了大伦敦市长和市议会。不过伦敦市民违背布莱尔政府的意志选举了前工党左翼人士、1986年被解散时的大伦敦地方议会主席利文思敦为首任伦敦直选市长。
大伦敦(Greater London)。又称London region。是英格兰下属的一级行政区划之一。这里有上榜QS世界大学排名的多所高等院校。
大伦敦地区面积为1579平方公里,在刚进入21世纪时欢庆过人口突破7百万的里程碑(根据2006年年中统计,大伦敦地区人口为7,512,400人)。大伦敦地区的北半紧邻东英格兰的艾赛克斯(Essex)与赫福特郡(Hertfordshire),南半则与东南英格兰的白金汉郡(Buckinghamshire)、柏克郡(Berkshire)、萨里肯特为邻。
区域定义
虽然在一般的观念中,伦敦是一个“城市”,但在英格兰的行政制度上它并不具有城市地位,反而是大伦敦底下两个次级行政区,伦敦城(City of London)与西敏市,分别都具有城市地位。在形式上,不计入伦敦市在内的大伦敦地区设有一个大伦敦郡长(Lord Lieutenant of Greater London),而根据《1997年郡长辖区法案》(Lieutenancies Act 1997 ),大伦敦是被定义为一个“郡”级的单位(名誉郡,Ceremonial county)。除了形式上的用途外,也有一些实务上的区域采取相同的划分方式,例如伦敦的大都会警察区域(Metropolitan Police District,MPD)就是以扣除掉伦敦市的大伦敦地区作为涵盖范围。
根据不同的定义规则,大伦敦地区又可以进一步再分割成不同的次区域。1965年时,内伦敦教育局(Inner London Education Authority,ILEA)将位于大伦敦中央的12个自治市合称为内伦敦(Inner London),此区域以外的其他自治市则称为外伦敦(Outer London),之后这套分区方式一直持续被沿用在许多不同的用途上,例如作为统计区域的分界等。除了内外伦敦的常见分法外,配合都市计划的需要,大伦敦也被分为五个不同的区域,分别是中伦敦(Central London)、东伦敦、北伦敦南伦敦与西伦敦,由于分区方法不同,此处的中伦敦并不能与前面的内伦敦这两个概念互换。
行政区划
伦敦城(City of London)
西敏市(City of Westminster)
肯辛顿-切尔西区(Kensington and Chelsea)
哈默史密斯-富勒姆区(Hammersmith and Fulham)
旺兹沃思(Wandsworth)
兰贝斯(Lambeth)
南华克(Southwark)
陶尔哈姆莱茨(Tower Hamlets)
哈克尼(Hackney)
伊斯灵顿(Islington)
康登(Camden
布伦特(Brent)
伊令(Ealing)
豪恩斯洛(Hounslow)
里士满(Richmond)
金士敦(Kingston)
默顿(Merton)
萨顿(Sutton)
克罗伊登(Croydon)
布罗姆利(Bromley)
刘易舍姆(Lewisham)
格林威治(Greenwich)
贝克斯利(Bexley)
黑弗灵(Havering)
巴金-达格南(Barking and Dagenham)
里德布里奇(Redbridge)
纽汉(Newham)
瓦尔珊森林(Waltham Forest)
哈林盖(Haringey)
恩菲尔德(Enfield)
巴尼特(Barnet)
哈罗(Harrow)
希灵登(Hillingdon)
区域政府
大伦敦是英格兰所有的一级行政区之中,拥有直接民选首长的行政区,也是英国第一个民选市长。现任伦敦市长(Mayor of London)是萨迪克汗 (Sadiq Khan),其职责是率领大伦敦政府(Greater London Authority,GLA)规划与执行伦敦的社会、环境与经济发展政策,市长任期为四年一届。除了市长与其所率领的行政团队外,GLA的另外一个组成单位是由25位议员组成的伦敦议会(London Assembly)。伦敦议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市长的施政,但除了预算方面的控制与在重大法案中提出意见外,一般来说伦敦市长本身拥有非常高度的决策权限。
大伦敦政府的总部位于泰晤士河南岸的市政厅,行政上属南华克(Southwark)的范围内,是一栋拥有特殊造型的现代建筑。
地方政府
大伦敦政府(Greater London Authority,简称GLA)是英国伦敦的地方政府,管辖范围包括整个大伦敦地区。政府由一个直选产生的市长领导,并由一个25人的伦敦议会监督。
大伦敦地区下辖的伦敦市与32个自治市皆有各自的治理单位,其中自治市的单位称为伦敦自治市委员会(London borough councils),而伦敦市则拥有一个迥异于其他市镇的政府组织,称为伦敦市法团(City of London Corporation),是一个历史可以回溯至12世纪的古老组织。虽然名称不同,但一般来说伦敦市与32个伦敦自治市可以被视为是与英格兰的二级行政区划——单一管理区(Unitary authorities)——同等位阶的行政单位。这33个地方自治单位全都是协会组织「伦敦委员会」(London Councils,该协会原名伦敦政府协会,Association of London Government )的成员,其中金士顿(Kingston)和肯辛顿-切尔西(Kensington and Chelsea)这两个自治市因为与英国皇室之间有较独特的渊源,因此拥有纯粹只是名誉性质的“皇家自治市”(Royal borough)称谓。
大伦敦政府负责1,579平方公里大伦敦地区的规划和管理。它和32个伦敦自治市的委员会和伦敦市法团分享地方行政权力。大伦敦政府是为了改善自治市各委员会之间的协调工作而设立的,而伦敦市长则是为了选举一个代表整个伦敦的人物。市长提出政策和预算,并委任伦敦交通局(Transport for London)、伦敦开发局(London Development Agency)等策略行政机关的人员。伦敦市长要向伦敦议会问责,而伦敦议会的主要功能则是监督市长的工作,和审查市长的政策、决定和年度预算,并有批准和修改预算的能力。大伦敦政府的总部在泰晤士河南岸的市政厅,靠近伦敦塔桥
大伦敦政府跟伦敦市法团(City of London Corporation)有所不同。伦敦市法团的管辖范围只有伦敦市中心处一平方英里大的伦敦市,伦敦的主要金融区,而伦敦市市长(Lord Mayor of London)只是一个礼节性的职位,并无实权。大伦敦政府有自己现代的宪章,而伦敦市法团的组成方式自中世纪以来就变化不大,主要由市内的大型企业控制。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7 13:04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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