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运输工具播音语言平等保障法是
台湾地区在2000年3月31日立法、2000年4月19日公布的
法案,从2000年6月30日开始生效。
属于汉藏语系汉语族
闽语支,在台湾也被称为“台语”。本法案规定台湾所有大众运输工具均应加入闽南语播音。
属于汉藏语系汉语族闽语支,台湾地区的闽东语主要是马祖话,当地也称为“福州语”,通行于
马祖列岛,及桃园市之马祖移民地区。本法案规定
马祖地区的大众运输工具应加入闽东语播音。
属于
南岛语系,由台湾少数民族使用,共分4类:台湾南岛语言的“
泰雅语群”、“
邹语群”、“
排湾语群”,和
马来-波利尼西亚语族的“
巴丹语群”。本法案规定由各地主管机构根据当地情况选择加入台湾少数民族语言播音。
除上述语言外,台湾还有属于汉藏语系汉语族闽语支莆仙语(与大陆的
莆田话属同一语言的分支)的乌丘话,通行于
乌丘乡,但未列入本法案。台湾
眷村还有外省移民使用的
吴语、
湘语等其他汉语分支和
傣语等大陆少数民族语言,但目前已接近消失。
国民党接管台湾后,国语推行委员会自1946年开始即开设“国语广播敎学”。创刊于1948年的《
国语日报》不仅是一份以中小学生为主要阅读对象的国语推行刊物,社址更是借用台北市植物园的国语推行委员会。1951年7月10日教育厅令各级学校应以国语教学,严禁方言,教师和学生之间谈话都必须用国语。聘请教员时,应考虑其国语程度﹐如国语程度太差者,不予聘用。此后,更三令五申,强调此项政策。“国语推行委员会”推行国语期间,各主要道路及在部落较显眼之处,皆会以大型标题“人人说国语”或“爱国说国语”及“请说国语”等看板宣传。这种单语政策,造成了相当的族群仇恨(当时在校园说台语者会遭到校方以如“
挂狗牌”的方式侮辱,而民间则以普遍敌视不会讲台语者为回应,
浊水溪以南尤其明显),国语运动也因而在台湾
解严后结束。
台湾虽已经废除国语运动、改行推广本土语言的台语、客家语和少数民族语言,但国语取代
母语的趋势仍无法停止;许多年轻人的母语变成国语,中老人对儿童也说国语,客家、台湾少数民族的年轻世代中尤为明显。而原本台湾人主流语言台语(闽南语)亦因大量年轻人不通晓、或长期被污名化,而濒危。除了与长辈沟通,现代台湾社会缺乏台语、客语与少数民族语的使用环境,大多数人以国语、外语为第一、二的沟通语言,加上政府语言政策不配合、主流社会仍受国语、国文用字习惯影响,而使传统母语、俗语文加速式微。
在这种情形下,通过立法保障各语言的平等地位,加强在大众交通工具中的使用,不仅从法律上给予这些语言使用的空间,更是借以改变人们的观念。闽南语、客家语,以及少数民族语言并不是只能在市井、家庭生活中使用的方言,也可以是公开、正式场合使用的有官方地位的语言。这对于语言的保护、传承、发展尤为重要。
台湾地区的这项法案不仅对台湾的语言保护有着重要意义,对语言更丰富、民族更多的大陆地区也有极大的借鉴价值。在大陆,经过长期“
推广普通话”政策的实施,人们的普通话水平越来越高,各地区人群之间的沟通也方便了许多,但与此同时,外地移民,以及本地的许多年轻人不熟悉或不会使用本地语言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本地语言没有使用空间,在许多非必要的场合都被普通话替代,因而新一代人往往选择只使用普通话。如果语言多样性渐渐消失,对中国的文化而言将是巨大的损失!
在大陆,仅汉语族就有
官话、
吴语、
粤语、闽语(包括闽北、闽东、莆仙、闽南、闽中、琼文、邵将等不同语言)、客家语、
赣语、湘语、
晋语、
徽语、
平话等十余种语言,每一种语言都是中国语言库的宝贵财富。同样从大众运输工具的角度来看,大陆开通地铁的城市共有23个,其中不属于官话区的9个城市中,4个吴语城市(
上海、
苏州、
无锡、
宁波、
杭州)、1个赣语城市(
南昌)、1个湘语城市(
长沙)无一使用本语言报站。上海地铁16号线有沪语。福州地铁有福州话。厦门地铁有闽南话。温州地铁有温州话。而4个有粤语报站的城市,分别是广州、佛山、东莞及深圳,粤语地区按照惯例,不管任何片区,皆使用统一的广播腔,即粤语广府片
广州话。南宁地铁同样位于粤语区,虽然媒体多次报道会加入粤语,但最终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