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小型项目是基本建设项目按建设规模大小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和小型项目。划分建设规模的标准是总设计能力(总工程效益)或计划总投资额。生产单一产品的建设项目,其建设规模按该产品的总设计能力确定; 生产多种产品的建设项目,按主要产品的设计能力确定; 产品种类繁多难以按生产能力确定建设规模的建设项目以及不增加生产能力的项目,则按其总投资额来确定。新建、迁建、恢复项目的建设规模是指整个项目总体设计规定的全部设计能力(工程效益),或其全部建成所需的计划总投资。
扩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则是指由于扩建而新增的生产能力或其计划总投资,不包括扩建前原有的生产能力。改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则是指改变产品方案后新产品的全部设计能力或由于改建所需要的计划总投资。分期建设的建设项目应按整个项目的全部设计能力或总投资额来确定其建设规模,而不应以各分期工程的设计能力或投资额为依据,更不能按当年的施工规模或投资额来确定建设规模。对于国民经济有特别重大意义的项目,虽然设计能力或投资额达不到大中型标准,经国家指定也可以作为大中型项目统计。
国家根据建设规模划分原则制定
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对各行业的建设项目的大、中、小型数量界限都作了具体规定。基本建设统计应当严格按国家确定的标准,划分大、中、小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