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津贴
保障夜间从事生产工作职工的身体的工作津贴
夜班津贴是为了保障夜间从事生产工作职工的身体健康,为保证晚上上班的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能够享受工作津贴。
工作介绍
现实中,有很多企业,特别是医院、医药、能源、化工、电力、钢铁,汽车、电子企业等,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实行早中晚三班倒的工作制度,其中上早中夜班的劳动者因熬夜、通勤而比白班平常额外付出体力精力。
各企业在调整津贴的同时,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不能因津贴而忽视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班制排表
白班09:00至17:00(无津贴)
三班倒
早班06:00至14:00(10元一班)
中班14:00至22:00(20元一班)
夜班22:00至06:00(40元一班)
四班两运转
早班08:00至20:00(20元一班)
夜班20:00至08:00(50元一班)
津贴标准
三班倒
早班 (6点至14点,连续工作六小时以上的职工)10元/班
中班(14点至22点,连续工作六小时以上的职工)20元/班
夜班(22点至6点,连续工作六小时以上的职工)40元/班
四班两运转
早班(8点至20点,连续工作十小时以上的职工)20元/班
夜班(20点至8点,连续工作十小时以上的职工)50元/班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29 16:23
目录
概述
工作介绍
班制排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