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交涉外交交涉,是指一国政府部门(主要指外交部)或其驻外使领馆的代表就某一事件正式向另一国政府表明立场,并提出要求。外交交涉通常由交涉国政府部门负责人召见被交涉国驻该国使
领馆的代表,或由交涉国驻有关国家的外交代表约见该国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地陈述。
交涉内容
交涉的内容通常包括:事情的起因,交涉方的立场和看法,对被交涉方提出的要求。交涉时,被交涉国如事先得到授权,一般要表明己方态度,或对交涉内容进行反驳;如事先不了解情况,则会视情阐述己方的原则立场。交涉方通常会要求当事人将交涉报告政府。
由于事情的缓急和重要程度不同,交涉官员的级别也会不一样。一般性交涉,在处长、参赞级别上;比较重要的,在司长、大使(大使不在,则由临时代办出面)级别上;重要的,则在部长助理或副部长与大使(代办)级别上。如系突发或紧急事件,亦可紧急召见或约见。提出召见或约见请求时,交涉方通常要说明交涉的议题,让对方心中有数并作好相应准备。
渠道程序
1、外交交涉的渠道:外交渠道(diplomatic channel)亦称外交途径,是指主权国家之间通过其政府外交部、驻外常驻外交代表机关来进行的外交交涉的途径。外交渠道一般有两种,一是通过本国外交部同其他国家驻在本国的使馆进行联系和交涉;二是通过本国驻外使馆与驻在国外交部进行联系和交涉。
2、外交交涉的程序:一般是驻外使馆馆长约见驻在国外交部主管司长,如遇重大政治性交涉,可约见驻在国外交部长。另一方面,一国外交部门通常由其主管司长约见外国使馆馆长交涉问题,遇重要政治问题才由副外长或外长约见外国使馆馆长交涉。
3、外交交涉的形式:口头交涉与书面交涉,书面交涉所采用的文体通常是照会和备忘录。
4、外交辞令:外交语言又称外交辞令(diplomatese),是外交场合中谈话的一种特殊的表达方式,它使用的词语含义深蕴,以柔示刚,缓中含急,言轻意重。值得注意的是外交交涉中有些习惯上的专门用词或用句,有一定的含义,在使用外交辞令时,必须注意准确妥当,不可随意使用,以免招致对方误解,引起交涉上的不良后果。
表述方式
外交交涉中最常见的表述,依事件的严重程度,主要有:关注(关切)、遗憾、不满、反对和抗议。有时,还会根据需要加上带有感情色彩的修饰词,如深表关切、坚决反对、强烈抗议等。“关注”与“关切”区别不大,“关注” 偏重“重视”,“关切”强调“关心”。例如,中东局势趋于紧张,宜用“关注”;某国发生骚乱,中国侨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宜用“关切”。
有两种情形会表示“遗憾”,一是对对方的言行不满,但在一定程度上又表示理解。比如4名联合国工作人员在美国对阿富汗的空袭中丧生,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表示遗憾,强调美方应保证联合国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当时美英正在阿采取反恐军事行动,这个事件不是美英故意所为,且已表示了歉意。另一种情形是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但性质不是很严重。比如,朝鲜代表在法兰克福转机前往纽约出席千年议长大会,登机前受到美方安全人员的突然检查,朝方提出抗议,美国政府对此事件表示“遗憾”,并希望朝鲜代表如期与会。
“不满”与“反对”指对方的言行损害了己方利益,无法接受,“反对” 比“不满”更为严重。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在国会听证会上,将台湾称为“中华民国”。由于美方强调此事纯属口误,并不表明美所奉行的一个中国政策有任何改变,中方向美方提出了交涉,表示不满。而中方在就美国向台湾出售先进武器进行交涉时,使用的则是“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语言特点
外交交涉外交交涉语言既有严谨的特点,也有模糊的优势。说它严谨,是因为用何种语言,事先都要字斟句酌,要根据当时两国关系的情况和事件本身的严重程度而定,即使发生相同的事件,在不同的形势下,也有可能使用不同的措辞。说它模糊,因为“关注”、“遗憾”、“不满”、“反对”和“抗议”之间,特别是相近的两种表述之间有多大差别,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更不用说“关注” 与“深表关注”之类的区别了。
对同一个(类)事件,如果两国关系没有大的变化,措辞的加重,则表明对交涉的重视程度或事态的严重程度在加深,被交涉方应引起重视。有时对一个并不严重的事件,在特定情况下,从外交斗争的需要出发,可以使用强烈的措辞;反之对一个相当严重的事件,为了维护两国关系大局,或配合某个重大外交行动,则采取较为平和的措辞。
抗议是交涉中最严重的一个等级,包括“抗议”、“强烈抗议“和“最强烈抗议”,召回外交大使意味着将冻结外交关系,关系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