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吟兰,女,汉族,1957年4月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获美国国家教育基金富布来特基金会赴美国任访问学者一年。
全国三八红旗手获得者。
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主要讲授“亲属法”、“继承法”、“妇女人权”、“特定群体人权保障”等课程。主持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司法部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及其国际合作项目30余项。
出版《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离婚自由与限制论》、《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原理》、《家庭暴力防治法制度性建构研究》《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立法研究》等专著、教材三十余本,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以及《Family Law Quarterly》(美国家庭法季刊) 、《The Australian Feminist Law Journal》(澳大利亚女性法学)、中国澳门《法域纵横》等学术刊物上发表《离婚新探》、《婚姻家庭编的创新和发展》《对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社会性别分析》、《离婚衡平机制研究》、《特留份制度之伦理价值分析》等论文、文章百余篇,并多次获得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
1996年获美国国家教育基金富布来特基金会赴美国任访问学者一年,1999年赴澳门担任澳门法律翻译办公室(现为澳门法务局)法律专家,从事澳门法律本土化工作。曾在美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俄罗斯、南非、韩国、菲律宾等国及港澳台地区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做主题报告,具有较大的国际影响。
多次参与国家与北京市的立法及法制宣传工作。作为起草专家组成员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的调研和起草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主要起草专家。同时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起草的调研和论证工作。作为起草专家组组长主持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是《家庭暴力防治法》专家建议稿的主要负责人,并深度参与了《反家庭暴力法》的调研、起草及论证工作。是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主要召集人,并多次参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民法典继承编》的专家论证会、座谈会。
夏吟兰同志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在传播中国法律文化的同时,汲取外国法学的先进与精华,为国内外的法学交流搭建平台。她多次赴境外、国外参加学术研讨会并作主旨发言,主要有:1996年3月赴
美国杜肯大学讲学,为美国学生讲授中国的婚姻法与继承法;1998年9月赴菲律宾马尼拉市参加亚洲妇女儿童权利地区研讨会,发言的题目是《中国法律对妇女儿童权利的保护》;1999年8月赴俄罗斯卡累利阿共和国参加“俄中家庭法问题”研讨会,发言的题目是《中国的离婚制度》;2002年9月赴美国圣地亚哥市参加第七届国际反家庭暴力研讨会,发言的题目是《针对妇女家庭暴力法律干预的现状》;2002年12月赴瑞士参加中瑞家庭法研讨会,发言的题目是《婚姻法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对家庭中弱势群体的保护》;2003年4月赴台湾参加海峡两岸教育论坛,发言的题目是《中国的法学教育现状》;2004年1月赴德国参加中德全球化、经济与人权研讨会,发言的题目是《家庭暴力:妇女面临的人权问题》;2004年3月赴泰国考察
非政府组织运作模式;2005年3月赴南非开普敦,参加第四次世界家庭法大会,发言的题目是《中国的儿童监护》;2005年6月赴法国巴黎,参加法中
法学教育论坛;2005年7月赴美国盐湖城,参加国际家庭法第12届世界会议,发言的题目是《均衡利益和获得优先权》;2005年9月赴澳门,为澳门法务局公务员讲授《新世纪大陆婚姻家庭法的变化与前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