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汉字
壹(拼音:yī)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通用字。此字始见于战国金文。本义为专一。引申为统一、划一、一致之义;引申作副词时,表示一概、一律、一样、同一、一旦、假若、实在、的确等义。“壹”还用作数词“一”的大写,常用于支票、银行票据等,以避免差错或涂改。
字源演变
“壹”始见于战国金文,战国、秦汉文字“壶”中“吉”声,或省“吉”声;隶楷文字由小篆演变而来,已失去壶形,写作“壹”。
“壹”是形声兼会意字,初始文字从壶表意,其形像水壶,以水壶藏液体而不泄漏表示专一而不涣散;吉表声,表示吉祥幸福需心志专一地追求才能得到。“壹”本义是专一。由专一引申为统一、划一、一致,如张衡《东京赋》:“同衡律而壹轨量,齐急舒于寒燠。”李善注引薛综曰:“同、壹、齐,皆使中不参差也。”“壹”还用作副词,表示的确、一定;或、又;假若、一旦;一概、都;竟、居然;稍、暂等义。“壹”还可用作助词,表示加强语气。作数词时,是“一”的大写,现代汉语中常用于支票、银行票据等,以避免差错或涂改。
此外,“壹”在古时也作姓氏使用,不仅有“壹姓”,还有三字姓“壹斗眷”,此三字姓后已改为“明姓”。
详细释义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十】【壹】于悉切
嫥壹也。从壶、吉,吉亦声。凡壹之属皆从壹。
说文解字注
嫥壹也。“嫥”各本作“专”,今正。嫥下云“壹也”,与此为转注。
从壶、吉,吉亦声。于悉切,十二部。俗作壹。
凡壹之属皆从壹。
康熙字典
【丑集中】【士】
广韵》于悉切。《集韵》《韵会》《正韵》益悉切,并音一。专一也。《孟子》: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左传·昭二十年》: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
又合也。《前汉·董仲舒传》:有所统壹,为群儒首。
又《元后传》:莽既外壹群臣,令称己功德。
又诚也,醇也。《·缁衣》:从容有常,以齐其民,则民德壹。《史记·曹参世家》:载其清净,民以宁壹。
又《增韵》:闭塞也。《管子·形势篇》:臣下赋敛竞得,使民偷壹。
又与一同。《周礼·天官》:公之士壹命。
又姓。汉壹元,见《印薮》。
又三字姓。后魏壹斗眷氏。
又《类编》于眞切。音殷。与絪、氤并通。
书法字形
字形对比
书写演示
书法欣赏
音韵集汇
上中古音
韵书集成
参考资料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壹的解释.汉典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8 00:16
目录
概述
字源演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