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
李斯特所作十三首交响诗的第二首,原是为歌德的戏剧《托尔夸托·塔索》写的序曲,作于1849年。同年将序曲修订,成为交响诗,以后又屡经修改,直至1854年
定稿。 李斯特的交响诗《塔索》的副题是“哀愁与胜利”,他道出了交响诗的中心思想,即通过“哀愁”(塔索生前的悲惨生活)和“胜利”(塔索死后得到的荣誉)的对照,歌颂创造力量的伟大和正义事业的永垂不朽。全曲的主要部分写“哀愁”,在尾声中画龙点睛地讴歌“胜利”。
“塔索在菲拉拉恋爱和受苦;他在罗马报仇雪冤;他的光荣依然活在
威尼斯的流行歌曲中。这三个阶段是和他不朽的声名不可分割的。为了用音乐来表现它们,我们首先招请这位英雄的伟大的幽灵,他出现在
威尼斯的礁湖上,宛如再生于今日;于是我们看见了他的自豪而忧伤的容颜。当他在菲拉拉的节场中一闪而过时——他的杰作就在这里第一次重见天日。最后,我们跟着他到不朽的都市罗马,在这里,人们给以崇高的荣誉,尊他为烈士和诗人。F·李斯特。”
这部
作品的结构分为三部分,是以变奏原则为主,综合奏鸣曲式原则的混合曲式。第一部分(作为奏鸣曲式的呈示部)从威尼斯船工的歌声回忆起诗人的一生;第二部分(作为奏鸣曲式的中部和再现部)刻画诗人在菲拉拉宫廷中的生活的各个方面:宫廷舞会场面、恋爱生活、遭受迫害等;第三部分(尾声)集中抒写诗人创造事业的最后胜利。
作为奏鸣曲式呈示部的主部,运用了葬礼进行曲的体裁,是一首哀歌,采用威尼斯贡
杜拉船工唱的塔索的《解放了的耶路撒冷》的歌调,激起人们对诗人生活的种种回忆。副部运用夜曲体裁,是船歌的继续发展。结束部是一首庄严的进行曲,表现人们对诗人的歌颂,预示最后的胜利。全曲的中部是一个插部,贡杜拉船歌中乐句结尾的音调蜕化为典雅的小步舞曲,描写塔索在菲拉拉的宫廷生活。再现部的主部,仍为葬礼进行曲的体裁,与呈示部不同的是,中部小步舞曲的节奏和织体贯穿其中,并延续到副部的再现,接着出现了引子中骚动不安的因素,标志爱情生活的破灭。这一段充满暴风雨气息的音乐,刻画了诗人横遭迫害以及内心的激愤。至此描写“哀愁”的部分结束。尾声是讴歌“胜利”的部分,虽然不长,但意义重大,也是全曲的高潮,歌颂塔索在死后“以足使迫害他的人无地自容的力量放射出万丈光芒”,全曲以宏伟、壮丽的全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