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源于1994年3月国务院第151号令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根据这一条例,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组织了四年一届的教学成果评奖。2014年1月,国家教育部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组织了首届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这是基础教育领域内由政府设立的最高级别的业务类奖励。
在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参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
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始于90年代的
华东师范大学叶澜的“新基础教育学校教学改革研究”、北京清华附小窦桂梅的“小学语文主题教学实践研究”和浙江的“童声作文教学研究与实践”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