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是指国家预算和地方机动财力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由过去的无偿拨款改为有偿贷款的资金供应办法。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的对象,是有还款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非盈利性企、事业单位,如国防、教育、市政等部门仍实行拨款。申请这些贷款一般应有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和初步设计文件,并纳入了年度
基本建设计划,按规定应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还应有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贷款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借款单位与建设银行要签订合同,建设银行要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按照年度基建计划和建设进度的需要供应资金,借款单位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