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硕士
专业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Master of Urban Planning,简称MUP),是为适应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对于城市规划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城市规划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城市规划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城市规划人才培养质量,特意设置的专业学位。
简介
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在于突出城市规划实践导向,课程设置充分反映城市规划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在教学方法上,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一般为2.5年),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习和学位论文并重的培养方式。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采用导师组集体培养和导师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中会吸收城市规划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人才培养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科学发展”的专业价值观,掌握城市规划与设计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熟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知识,能够胜任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规划设计领域实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城市规划专门人才。
培养过程
城市规划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城市规划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学位培养计划包括三个主要环节:
课程设置
城市规划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城市规划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师资结构
城市规划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城市规划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须与城市规划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城市规划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城市规划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城市规划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城市规划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自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
报考条件
发展前景
城市规划硕士研究生的主要用人单位是城市规划设计机构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
招生考试
考试科目
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参加硕士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择优录取。考试科目为:
招生单位
截止2019年6月,全国共有城市规划硕士招生院校28所。其中,985工程大学有14所: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除上述14所院校外,另有211工程大学3所:北京工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北大学。
参考资料
详细介绍.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报考条件.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3 08:55
目录
概述
简介
人才培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