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为保证城市社会生产和生活正常运转的物质设施建设的总称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指为保证城市社会生产和生活正常运转的物质设施建设的总称。它包括六个系统: (1) 能源系统。包括电的生产及输变电设施,人工煤气的生产及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的供应设施,热源生产及供应设施。(2) 水利资源及排水系统。包括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设施,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设施,污水排放、处理和下水道设施。(3) 交通运输系统。包括城市内部交通设施和城市对外交通设施。城市内部交通设施有: 道路、电车、汽车、轨道交通、出租车、公用货运汽车、货物流通区、交通管理等设施。(4) 邮电通讯系统。包括邮政设施,电讯设施,即市内电话、国际电话、电报等设施。(5) 环境绿化系统。包括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设施。(6) 防灾和战备系统。包括防火、防洪、防地面下沉、防风、防雪、防地震及人防战备设施。
特性
城市基础设施具有五个特性: 一是服务的公共性和为生产服务与为生活服务的两重性; 二是效益的间接性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综合性;三是运转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四是建设的超前性和与直接生产设施形成能力的同步性;五是经营上的分割性和垄断性 (若干专业单位分管,各家垄断)。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16 15:52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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