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共同体,是指法国地域性公务法人的一种。大城市与其效区市镇联合组成的组织体。是一个公务法人。只能在居民超过50000人以上的城区设立,原则上由有关的市镇自愿设立,由部长会议以命令批准。管理机关为共同理事会,其人数根据共同体的居民数目和市镇数目而定,由各市镇的议会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名额按会员市镇的居民数分配。共同体所管理的事务由原来属于各市镇的职务移转而来,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城市交通、供排水、道路、中等教育、旅游、新住宅区和工业区的创建和设备等。共同体的职权还可扩展到其他事项,而且各市镇也可以自愿将保留的全部或一部分职务移转于共同体。但职务的转移必须伴随资源的移转。城市共同体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租税。共同体理事会可以对市镇所征收的建筑物、房租、职业活动3种直接税规定附加税,以保证稳定的经济来源。城市共同体的存在没有时间限制,一旦成立,通常取得永久性的存在。
同样,巴黎的
拉德芳斯、日本六本木、香港
太古广场等典型城市共同体,以其自由、包容、开放、成长的特质,均成为一座城市甚至地区最具财富和人文影响力的核心。
只要有
城市形态存在的地方,城市共同体的意义就绝不仅仅是一座城市的识别符号那么简单。专业人士分析认为,城市共同体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一大趋势,其本身具有的高度集约化、高效率的特征,顺应了城市化发展需要,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城市化进程中日益突出的人口、土地问题,同时,对于加快城市经济发展、改变城市商业格局、推动城市化有着巨大作用,是真正的城市价值推动者。
早期的城市建筑,完全以单体楼的形式出现,仅仅能提供单一的居住功能,满足人类生活的其它要素,往往需要通过与城市的繁复沟通才能基本实现,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这种寄生方式开始阻碍城市的发展,此时,一种新的居住形式综合体模式应运而生,这种模式立足于单体楼的缺陷,为建筑融入更多元的功能,通过建筑群之间的功能搭配,完成区域内基本生活的围合。虽然综合体模式很好的实现了建筑的功能性,但由于受到规划、交通、规模等多重限制,综合体模式下的受益人群十分有限,常常以能满足建筑群内部人群消化为目标,这种“内分泌”式的多元,严重缺失与城市的互动和联系,也缺乏自我生长和壮大机制,它的功能性也会随着内部人群的增加而开始失调、紊乱,继而退化。
第三次建筑革命共同体模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兴起,它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从无意识扩张,到有意识打造的新城市范本。它是人们在感受到城市发展带来的诸如环境、人口、配套、社会关系等问题后,对城市重新审视做出的改造与升级,拥有顺畅的内循环,其中的住宅、商业、商务比例根据人口设定恰到好处,富有生命力。更重要的是,它还拥有健康的外循环,会随着城市的进步而自我修复和生长,时刻与城市保持同步互动。如今,这种模式正成为世界城市发展得主流模式,并在纽约、巴黎、东京、香港、柏林等世界级大城市,取得巨大成功。
重庆,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以及西部唯一的直辖市,随着第三个“国家级新区”——两江新区落户于此,更是使得未来发展充满了想象力。美国《外交政策》杂志以芝加哥比拟重庆,称之中国新的未来世界。重庆在巨变,两江新区之核的照母山更是在沸腾,其如火如荼的建设甚至改变了这个城市发展的方向。世界级“城市共同体”——金科·时代中心在重庆崛起的磅礴之笔下强势出世,在为重庆与世界交流的窗口再添国际化色彩的同时,也必将让重庆发展再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