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苏友好合作条约》全名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阿拉伯联合共和国友好合作条约》。1976年3月15日,埃及人民议会通过法案,终止了这个条约。
条约正文
全名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阿拉伯联合共和国友好合作条约》。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H.B.波德戈尔内和阿联总统萨达特于1971年 5月27日在开罗签订条约主要内容是:双方在尊重主权、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及其他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双方就涉及两国利益的一切重大问题举行各级定期的协商;一旦出现了双方认为威胁或破坏和平的局势,将立即相互接触,以便为清除已产生的威胁或恢复和平而协调各自的立场;为加强阿拉伯联合共和国的防御能力,将根据双方之间相应协议,进一步发展军事方面的合作,包括协助阿联训练军事人员和向阿联提供武器和装备。
但条约签订后,苏联并未履行条约的义务,一再拖延提供先进武器。1973年10月,埃及等国向以色列发动自卫反击战后,苏联完全停止对埃及供应武器和弹药。因此埃及政府于1974年 4月宣布“武器来源多样化”,并转向西方国家购买武器。1976年3月15日,埃及人民议会通过法案,终止了这个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