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教育局
坡头区政府工作部门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加强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聘任评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师范类大中专毕专生就业工作。
主要职责
1.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负责将国家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规章制度落实到各级各类学校,并组织实施。
2. 拟定全区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检查实施,汇总年度计划和总结。
3.统览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教育教法,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社团等教育工作。
4. 依法审批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
5.协调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加强中小学布局调整,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政治体系、科技体系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6. 会同市计划、财政部门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经费、年度经费预算等进行研究、调拨和审计;负责教育经费汇总统计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监督和审计工作。
7.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对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选拔、推荐任免及聘任工作;负责学校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11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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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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