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1982年4月10日邓小平的讲话内容
《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邓小平1982年4月10日在中央政治局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的会议上的讲话。现收入《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
原文:
(1)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性。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要足够估计到这样的形势。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
(2)刹住经济犯罪这个风,要从快、从严、从重。这场斗争跟反右倾不同。反右倾容易混淆,容易搞错。盗窃国家财产,贪污、受贿,这是现钱买卖,清清楚楚,不容易搞错。所以,现在(1982年)刹这个风,一定要从快从严从重。对有些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必须给以最严厉的法律制裁。
(3)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是长期的斗争,但开头要有点声势。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我们说不搞运动,但是我们一定要说,这是一个长期的经常的斗争。我看,至少是伴随到实现四个现代化那一天。讲话中举例说:“贪污分子,贪污数量很大的,就是坦白从宽,再宽大,党籍总是要开除吧,如果在军队,军籍总要开除吧”。所以开头要有点声势,这样至少可以挽救一些人,包括那些自首投案的人。如果我们没有点声势,拖拖拉拉,下不了手,还会有大批的人变坏,包括一些老干部。总之,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保证。这是一个经常的斗争,经常的工作。否则,社会主义道路怎么坚持呀?如果不搞这个斗争,四个现代化建设,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就要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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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1-25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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