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纯保费是“自然纯保费” 的对称,又称 “平衡保费”,在分期交费的人寿保险中,每期缴纳的保险费期间,不随被保险人的年龄变化而变化。人寿保险的纯保费是依据死亡率和利息率计算的,一般情况下 (如30岁以后) 年龄越大,死亡率越高。在长期的人寿保险中,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不断增大,每年缴纳的纯保费也不断增多,被保险人年老时,往往无力负担高额保费。为了避免这一缺陷,人寿保险绝大多数采用均衡保险费,即在交费期内,每期缴纳数额相同的纯保费,在保险期限的前一阶段,每年缴纳的均衡纯保费多于其当年的自然纯保费,多出部分由保险人投资运用生息,用于弥补保险期限以后阶段每年缴纳的均衡纯保费少于其当年的自然纯保费的不足。
修正
均衡纯保费法是对均衡纯保费
准备金方法的一种调整,修正
均衡纯保费法主要是基于大部分
寿险保单第一年的费用很高而提出的,主要将首年的费用在未来年份逐渐摊回。在修正
均衡纯保费法中,最为特殊的是一年定期修正法(FPT法),这种方法是使第一年的修正后纯保费等于一年
定期寿险纯保费,而续年保费等于原
保单剩余期间、相同保险类型的
纯保费。修正均衡纯保费法评估的
准备金比均衡纯保费法评估的准备金要小,主要在交费期内,交费期后两种评估的准备金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