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剧本是一种在表演艺术规范制约下的特殊文章,它既具有舞台的搬演性,又具有案头的阅读性。而戏剧最本质的生命在于舞台,因此,“场上之曲”是对人们戏剧最重要的衡量标准之一。
“场上之曲”与“案头文学”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在中国戏剧创作史上,长期以来就有所谓“本色派”与“文采派”的不同流派。本色派偏重剧作的演唱价值,文采派偏重剧作的阅读价值。前者是对戏剧的“舞台性”的注重,后者则是对戏剧的“文学性”的注重。明代
沈璟和
汤显祖的“吴江派”与“临川派”之争,就是“场上之曲”与“案头文学”的交锋。而在戏剧家评论家看来,兼顾演出性和文学性才是戏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