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现场应急
地震应急救援术语
地震现场应急是指为保证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保证震区的社会稳定以及积累地震科学资料,地震部门在震区进行的各项地震工作。
按中国地震局有关规定,地震部门地震现场应急工作(以下简称现场地震工作)是指,为保证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保证震区的社会稳定以及积累地震科学资料,地震部门在震区进行的各项地震工作,包括现场地震监测,震情分析与趋势判断,震情、灾情和社会情况的速报和上报,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科学考察和社会宣传等。
为高效、有序开展现场地震工作,规范现场地震工作行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中国地震局制定颁发了《地震现场工作规定》。《地震现场工作规定》是地震部门领导、管理人员、相关科技人员必须掌握和遵守的规范性文件。以下根据《地震现场工作规定》说明现场地震工作。
一、现场地震工作的分类和任务区分
(一)地震现场工作分类
根据震级的大小,将现场地震工作划分为4个类别:
I类:西部或人烟稀少地区发生Ms≥7.0;东部或人口稠密地区发生Ms≥6.5;除北京以外的首都圈地区发生Ms≥6.0地震的观场工作,北京地区发生Ms≥5.0;《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所规定的重大和特别重大地震的现场工作。
II类:西部或人烟稀少地区发生6.6≤Ms≤6.9;东部或人口稠密地区发生6.0≤Ms≤6.4;除北京以外的首都圈地区发生5.5≤Ms≤5.9地震;北京地区发生4.5≤Ms≤4.9地震的现场工作。
Ⅲ类:西部或人烟稀少地区发生6.o≤Ms≤6.5;东部或人口稠密地区发生5.o≤Ms≤5.9;除北京以外的首都圈地区发生4.5≤Ms≤5.4地震的现场工作。
Ⅳ类:西部或人烟稀少地区发生5.o≤Ms≤5.9;东部或人口稠密地区发生4.5≤Ms≤4.9;北京地区的发生3.5≤Ms≤4.4地震的现场工作。
(二)现场地震工作任务区分
I类: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根据中国地震局的要求,选派专家赴地震现场工作。
II、Ⅲ、Ⅳ类:省地震部门负责辖区内地震现场的组织、管理,必要时由中国地震局帮助协调;震区所在地的地方地震机构、地震台站均应根据省地震部门的具体要求,派人参加现场地震工作队,协助开展地震现场工作,作好现场地震工作队伍与当地政府的协调工作。
二、现场地震工作组织指挥
(一)现场地震工作指挥机构
现场地震工作视地震破坏情况设立现场工作机构。
I、Ⅱ类地震现场工作应设立现场地震工作指挥部。指挥部由省地震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必要时中国地震局领导参加,现场指挥部在中国地震局和省地震部门的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由现场工作负责人负责现场全面工作。
现场地震工作指挥部一般设办公室、地震监测组、震情分析预报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组、地震科学考察组等,其中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通讯、灾情汇集上报、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及指挥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Ⅲ、Ⅳ类地理现场设立现场地震工作队,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有关专业组。
(二)现场地震工作队伍规模与工作时限
1.队伍规模
一般情况下,现场工作队伍的规模按如下方案考虑组成:
l类地震现场由省地震部门派出20~40人赴地震现场开展工作,中国地震局组成工作组指挥现场地震工作;
Ⅱ类地震现场由省地震部门派出15~20人赴地震现场开展工作,中国地震局组成工作组指挥现场地震工作;
Ⅲ类地震现场由省地震部门派出10~15人赴地震现场开展工作;
Ⅳ类地震现场由省地震部门派出5~10人赴地震现场开展工作。
I类、Ⅱ类地震现场,邻区省份的地震部门是否组队前往震区开展工作以及组队规模,由中国地震局根据有关规定,与震区省级地震部门协商后确定。
以上四类地震现场原则上均应组织开展现场地震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地震现场的震害情况,适当调整现场工作队伍的规模。
2.工作时限
各类地震现场的工作时限应视地震现场具体情况决定,若条件允许,应适当延长地震现场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为:
I类地震现场30~40天;
II类地震现场14~25;
III类地震现场10~16天;
Ⅳ类地震观场5~12天。
(三)现场地震工作人员分类与职责
现场地震工作人员—般由三类人员组成,即组织协调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其职责分别为:
1.组织协调人员
全面合理地组织现场地震工作,掌握现场工作的进度,协调现场工作队与震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
组织协调人员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全面了解《防震减灾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现场地震工作的规章制度,熟悉各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及现场工作的全部内容、程序和总体要求。
2.专业技术人员
开展地震现场监测、分析预报和震后趋势判定,震情、灾情和社情的,决速收集、分析、汇总和上报,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程结构震害调查,地震宏观烈度与地震地质科学考察,各种报告的编写等业务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应了解防震减灾的有关法律法规、现场工作的规章和要求,掌握专业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法,熟练使用为地震现场工作配备的设备和计算机软件。
3.辅助工作人员
协助组织协调人员和专业
参考资料
现场应急.辽宁省地震局.2012-04-23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05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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