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危险性指城市或工程、建筑物所在地区或场地,在给定的年限内,可能遭遇到的最大的地震破坏程度。地震危险性定义为,某一场址上,在关心的时间范围内,由于附近发生地震的影响,而使某一选定的强度量超过某一特定的临界水平的概率。
城市或工程、建筑物所在地区或场地,在今后给定的年限内,可能遭遇到的最大的地震破坏程度。广义地讲,地震危险性是指地震造成的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次生灾害的可能破坏和损失,包括结构破坏、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一切损失的总和。
联合国开发署专家组1980年给出的地震危险性定义为:某种大小的宏观烈度或地面运动。
1、D.R.布里林格,等(1988)[7]将地震危险性定义为:某一场址上,在我们关心的时间范围内,由于附近发生地震的影响,而使某一选定的强度量超过某一特定的临界水平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