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物理学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地球物理学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地球物理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发展历程
195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北京地质学院(现改为中国地质大学)和长春地质学院(现合并到吉林大学)相继成立了地球物理系。1956年,成都地质学院(现改名为成都理工大学)宣告成立,其勘探地球物理系在1958年开始招生。上述3所地质学院当时均隶属于地质矿产部,其地球物理学课程设置侧重于地球物理方法在固体矿产、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及工程勘探中的应用(应用或勘探地球物理)。
中国的综合性大学和研究机构侧重于地球物理学理论的研究与教学。1956年北京大学设置了地球物理学课程,1958年成立地球物理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1959年设立地球物理系;云南大学在20世纪60年代初开设地球物理学课程。
在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随着固体矿产和碳氢化合物能源勘探任务的增加,国家对应用(勘探)地球物理学人才的需求量也极大地上升了。为了满足国家的需要,当时隶属于不同部委的大约10所大学和学院招收地球物理学或应用地球物理学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所有地质(矿业)学院和综合性大学基本上停止招生,直到1972年复课。
1972年到1976年,地球物理学教育是非学位教育,学制从4年改为3年。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至1997年,高等学校的地球物理学教育步入正常轨道。基本上是综合性大学侧重于理论地球物理学,工科学院侧重于勘探地球物理学(通称应用地球物理学)。到1997年为止,授予地球物理学学士学位(理、工)的高校有19所。
1998年7月,教育部正式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后,开设了半个世纪的工科勘探地球物理专业与勘察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部分)等老专业合并,统称为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
随着容易找的矿藏除未开发的地区外均已探测清楚,迫使人们向深部和海洋寻找新资源。传统的物探方法受到挑战,需要加强深部的和海洋的地球物理学研究。以石油为代表的能源产品价格上涨,需求量又不断增大,勘探难度越来越大,对勘探地球物理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工科为主的石油和煤炭等工科高校培养的应用型人才表现出数理基础薄弱、后励不足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本着“理工结合、以工带理、以理强工”的专业建设指导思想,各工科高校纷纷开设理学地球物理学专业。
据《中国地质教育》2007年第3期发表的一篇论文显示,中国国内开设地球物理学专业的高校有18所。
在教育部1998年、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地球物理学学科门类为理学,专业代码为070801,为地球物理学类专业。
2018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发布了《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地球物理学授予理学学士或工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从事地球物理观测和基础性研究或应用性研究工作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地球物理学类专业学生应具有一定的数理基础,较好地掌握地球物理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具有一定的处理技术问题的能力。
培养规格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参考总学分或学时:建议总学分为140~160学分,毕业论文(设计)包含在总学分中。
(1)具备较好的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
(2)具备较好的数理基础,掌握地球物理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3)掌握地球物理数据观测、处理和解释的基本方法技术;
(4)接受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初步的教学和研究能力;
(5)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和信息处理与分析能力;
(6)具有较好的口语与文字表达能力,初步掌握1门外语,具有一定的专业外语知识的听说读写能力;
(7)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地球物理学专业是理论与应用并重的理科专业,学生在较系统地掌握地球物理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还应该掌握利用地球物理观测数据进行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应用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初步具备能够结合其他地学研究结果(地质学、地球化学等)对地球系统本身进行解释的能力。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地球物理学专业的知识体系包括通识类知识、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实践性教学等。本科教学包括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两部分。课程的具体名称、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及相应的学时、学分等教学安排,由各高校自主确定,同时设置体现学校、地城或者行业特色的相关选修课程。
理论课程的设置方式可以是以知识单元设置课程,也可以是几个知识单元组成一门课程,还可以是不同知识领域的相关知识单元构成-门课程。课程体系应覆盖知识体系的知识单元。
地球物理学课程体系一般由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组成,核心课程应该覆盖知识体系中的全部核心知识单元。各高校可根据本校的优势设置适当的选修课程或方向性选修模块,选修课程的设置应体现学校特色和反映学科发展的前沿。
人文社会科学学分约占总学分的10%;数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类学分约占总学分的25%,学科基础及专业类课程学分约占总学分的40%,实践教学学分约占总学分的25%。鼓励跨专业选修课程,鼓励参加学术与科技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综合教育类学分。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应安排在第四学年,原则上为1个学期,建议为8~16个学分,约占总学分的5%~10%。
理论课程
除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外,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外语、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技术基础、体育、实践训练等内容由各高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其中人文社会科学包括文学、历史学、哲学、思想道德、政治学、经济学、艺术、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内容。
自然科学包括数理基础、普通化学和地球科学基础等知识。
学科基础知识视为专业类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数学、物理学、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技术及地球科学领域的基础内容。
数学主要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物理方法、计算方法等内容;物理学主要包括力学、热学、光学、电磁学、原子物理学、普通物理实验等内容;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原理、语言与程序设计、模拟电路、数字电路、数字信号处理等内容;地球科学基础包括地球系统科学概论、普通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概论等内容。
应包括弹性力学(或连续介质力学)、地球物理场论、地震学(或地震勘探)、重力学(或重力勘探)、地磁学(或磁法勘探)、地电学(或电法勘探)、岩石物理学等。
核心课程的名称、学分、学时和教学要求以及课程顺序等由各高校自主确定。以下为核心课程体系示例(括号内为建议学时数):
示例一.:连续介质力学(64)、数字信号分析与数据处理(64)、地震学原理与应用(64)、重力与固体潮(64)、地磁学(48)、地球电磁学(48)、岩石物理学(48)、地球物理勘探引论(64)、地球物理基础实验(96)
示例二:弹性力学(64)、数字信号分析与数据处理(64)、地球物理场论(64)、重磁勘探原理与应用(64)、电法与电磁法勘探原理与应用(64)、地震勘探原理与应用(64)、地球物理测井(64)、岩石物理学(48)、应用地球物理实验(128)
实践教学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完备的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验、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
地球物理学专业的实验包括普通地质野外教学实践和地球物理实验两部分。普通地质野外教学实践主要是通过对典型的地质现象和自然资源的考察、识别、描述等,训练学生对自然地质现象的认识。地球物理实验教学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学习、掌握地球物理仪器的使用和地球物理场数据的观测、处理与解释。
通过组织学生参观地球物理观测研究单位,如地震台站、空间观测中心等,增强学生对地球物理学应用的感性认识;通过专家讲座、播放教学视频等形式,让学生了解地球物理学的研究领域、应用前景,增强学生对学习地球物理学的兴趣。
地球物理学的专业实习主要是地球物理场观测方法技术的综合实习,包括重力场、磁场、电场和电磁场、地震波场等的野外数据采集及室内数据处理与解释等。通过实习,应使学生具备进行野外地球物理场观测的基本能力。
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地球物理研究工作或实际工作的综合训练,包括文献阅读、资料收集、技术路线或研究方法的设计、野外数据采集或天/地基设备观测、计算程序的编写、数据处理与解释、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等环节的综合训练。
教学条件
教师队伍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教学需要,生师比应不高于18:1。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7名专任教师。在60名学生基础上,每增加10名学生,须增加1名教师。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8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40%。
忠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积极参与教师专业发展,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开展教学。
具有地球物理学或相关学科的教育背景,熟练掌握课程教学内容,能够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的内容与特点、学生的特点和学习情况,结合现代教学理念和教育技术,合理设计教学过程,做到因材施教、注重效果。
关心学生成长,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对学生的学习生涯和职业生涯规划提供必要的指导。
坚持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地球物理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指导学生课外学术和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设备资源
1、课堂教学设施
各高校应具备基本的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视听窒等各类功能教室,能够满足不同形式的教学需要。
2、实验室
(1)基础课程实验室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要求,生均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值应不低于5000元或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2)基础课程实验室要能满足教学要求,根据课程教学的需要设置若干个实验平台,编制实验教学大纲,并有实验员管理和辅助实验教学工作。
(3)地球物理学专业应能开设重力场、磁场、电磁场、地震波场等地球物理场的观测、数据处理和解释方面的实验课程;各高校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色和具体情况有所侧重。
(4)空间科学与技术专业可以不设立实验室,但应具有一定的空间环境探测实验能力或者地基/天基空间环境观测数据处理的能力;各高校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色和具体情况有所侧重。
(5)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
3、实习基地
(1)要有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实习基地应符合专业基本训练的要求,具有较好的专业实习条件。
(2)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途径,在校内外建立实习基地。鼓励高校与科研单位和企业联合,共同指导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通过手册或者网站等形式,提供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各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考核要求,毕业审核要求等基本教学信息。
教材选用应符合专业规范和教学大纲,基础课程的教材应为正式出版教材;专业课程至少应有符合教学大纲的讲义。
配备各种高水平的、充足的教材、参考书和工具书,以及各种专业图书资料,阅读环境良好,师生能够方便地利用,且能方便地通过网络获取学习资料。
公共图书馆中要有与专业有关的图书、学术刊物、参考资料、数字化资源和具有检索这些信息资源的工具,以满足教师和学生的教学和科研需求。
教学经费
专业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1500元。
新建专业应保证一定数额的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在内的专业开办经费,特别是要有实验室建设经费。新建专业的开办经费一般不低于50万元(不包括固定资产),生均年实习经费不低于1000元。
质量保障
各高校应对主要教学环节(包括理论课、实验室课、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建立质量监控机制,使主要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处于有效监控状态;各主要教学环节应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应建立对课程体系设置和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定期评价机制,评价时应重视学生与校内外专家的意见。
各高校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和就业质量、毕业生职业满意度和工作成就感、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等;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毕业生跟踪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毕业生跟踪分析报告,作为质量改进的主要依据,以便定期对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理论和实践课程教学等在内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评价和改进。
各高校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针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同时根据毕业生跟踪反馈结果及用人单位的需求建议,对教学方案进行合理的调整和改进,以保证培养的人才对社会需求的适应性。
培养模式
按照时间跨度分段:一年级主要加强数学、物理、英语、计算机基础的培养;二、三年级开始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培养;四年级进入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锻炼和做毕业设计,重点加强实践环节,突出工程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受到现代工程师的基本训练,培养具有多种适应能力的地球物理学专业人才。
在培养内容上,按照创新的三层次、“三元结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人才培养。把课程体系分为基本素质课、专业素质课和专业技术课三个层次,增加实践时间;开设设计性、综合性实验课和学术活动等教学环节;在教学中,设立研讨课、演讲课;在教学组织形式上,将传统的“课堂教学一实践教学”二元结构延伸为“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科技活动”三元结构。把科技活动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注重科研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代表院校:长江大学
厚基础、强实践;科研教学相结合;分层次教学。
地球物理学专业双模式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基础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复合型人才,同时应具有处理一定层次技术问题的能力。
1、建立科学合理的师资配置,提高师资水平。
2、课程体系设置:在数理基础上,着重加强数学物理类课程;在专业理论上,相比工科,增设“地震学”“地磁和地电”“重力和固体潮”等专业课;在实践能力上,提升使用计算机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在就业面上,由相对单一的石油系统走向地震局系统和相关科研院所等单位。
代表院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一条主线:以教学为主线,院所台合作协调推进;一个体制:一个“产教结合,院所合一”的办学体制;一个平台:一个真正实现高素质地震监测预测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的坚实的合作平台,将受教育置于其上,传授知识,培养和训练能力;一个教学体系:一个以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教学体系。
代表院校:防灾科技学院
发展前景
人才需求
地球物理学本科教育培养与其他地球科学类(例如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学、海洋科学、大气科学、大地测量学等)的教育培养有联系和交叉,为人才培养拓展了空间。
考研方向
可报考中国国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攻读地球物理学及相关学科的硕士、博士学位。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从事地球物理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科学研究、高等教育、科技开发、行政管理等工作,就业于自然资源、地质矿产、能源、环境、水利、冶金、有色金属、电力、环保、信息技术等国民经济建设各部门和企业,以及相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
就业单位列举:地震局、地质调查局、海洋局等相关单位,或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涉及到煤田、油田、矿井性质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如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海洋石油等)。
开设院校
(资料来源:中国高校之窗;摘录时间:2020年3月12日)
参考资料
“地球物理学”本科专业规范.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17 15:00
目录
概述
发展历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