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工业是我国由各省(市、自治区)、地区 (市)、县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工业企业的总称。它包括几乎全部轻纺工业及绝大部分中小型
重工业企业。地方工业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由地方统一协调和平衡,中央有关部门只对地方工业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进行
归口管理。地方工业是一个多层次、庞大的生产体系。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部分省、地直辖企业也相应下放到地、县,由企业所在地进行协调管理。一般来说,地方工业企业所拥有的
经营管理权限高于 (或多于) 中央工业企业。
中央工业的对称。是由各省、市、县直接领导和管理的
工业企业的总称。
中央有关工业主管部门对地方工业只按其生产的产品类别进行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