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为适应封建经济的发展和政治需要,清廷对赋税制度进行了改革。取消了明末各种加派,重新恢复了万历时张居正的
一条鞭法。但限于当时客观条件,一条鞭法实行的并不彻底,康熙帝在康熙五十年先进行小幅度改革,固定人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继位后,实行地丁银制,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地丁银制的推行,一定程度上废除了汉唐以来的人头税,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农民人身地位提高。按田亩纳税,使无地农民在法律上不再纳税,赋役不均的现象有所缓和,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安定。另外,隐蔽人口的现象减少,人口统计相对客观、真实,这也是乾隆时我国人口骤增的因素之一。总之,地丁银制对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