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乡》是美国作家
海明威创作的短篇小说,发表于1927年他的第二部短篇小说集《没有女人的男人们》。
内容简介
《在异乡》是关于尼克系列短篇叙事小说中的一篇,主要讲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一批从前线撤退下来的伤残军人在意大利米兰的一家医院进行机器康复治疗所发生的故事。
创作背景
作者海明威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参加了美国红十字会,任救护车司机,赴欧洲战地工作。1918年在意大利前线负伤,获得英雄奖章。因而《在异乡》是一部自传性质的小说。
人物介绍
“我”
叙述者“我”,是每天同去医院治伤的一群军人中惟一的美国人,第一人称叙述逼真地展现出“我”无时无刻不被笼罩在战争的阴影之中,不仅身体残疾,而且心里更充满了孤独和绝望。在秋风飒飒的夜晚,一个人在空荡荡的街上拖着僵直的伤腿挨着街灯走,战争像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带来令人难以忍受的精神痛苦,“夜间独自躺在床上,想到死就害怕,担心重返前线后的光景如何”。作为血腥战争的目击者和直接受害者,无疑,战争给“我”造成的创伤是深重的,叙述者通过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展现出内心深处对战争的厌恶和憎恨以及难以述说的痛苦迷惘。
意大利少校
一同治伤的意大利少校战前曾是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术家,现在他的右手因伤而变形得像个娃娃的手,少校除了手的残疾外更遭受了年轻的妻子急病去世的巨大痛苦。“少校的妻子很年轻,死于肺炎,少校直到残废不能再打仗后,才同她结婚,她只病了几天,谁也没有料到她会死的。”叙述者运用第一人称叙事,生动地展现出自己的内心震撼以及对少校处境的同情。少校在爱妻去世后虽然放声痛哭了一场,但他仍“神态威严,不失军人气概”。
作品鉴赏
作品主题
《在异乡》是海明威早期一部以战争为题材表现死亡主题的短篇小说。它没有直接描写战场的血腥与暴力,但我们可以通过探寻伤残军人的内心世界体会到战争的残酷。战争伤害了人的身体,更残忍的是,它摧毁了人对生的希望,思想一片荒芜。
《在异乡》是一个典型表现一战后人类创伤的文学作品。首先,经历战争的人们在不同程度上都会受到生理和心理层面的创伤。尽管身体创伤可以通过医疗手段治愈,但心理创伤则永不会痊愈。其次,战争也给人际关系带来了巨大的不良影响。人们之间互相疏远,难以找到一种社会归属感。尽管有着像少校一样的英雄在坚强地面对生活,但这类人的勇气与尊严更是从侧面表现出了战争的残酷以及战后的创伤。
故事主人公通过描述他朋友的遭遇表明了死亡与空虚无处不在,并有着不可抗拒的威力,它影响到故事中的每一个人。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幅图画:人们是自己无法控制的力量的牺牲品.在这里,人类理想被战争这个现实击得粉碎,在这里,生活似乎就是忍受灾难和痛苦,这实际上就是人们常说的现代荒原,暗喻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崩溃了的西方文明。
艺术特色
作者选用了第一人称经验视角。叙述者是一位无名的美国士兵,他是这伙伤残军人中唯一的美国人。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事可将自己所见所闻、所感所想展现在读者面前。拉近了故事人物和读者的距离,而且也显得真实可信。
《在异乡》的大部分篇幅是叙述语篇(自言)。用近乎白描的手法对人物和事件进行了叙述,具有客观性。即便在简短的四小节的对话里(医生一叙述者“我”、“我”、医生一少校、少校一叙述者“我”),作者都用的是直接引语(借言)。“叙述者似乎是不加修饰和改变地把人物对话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几乎感觉不到叙述中介的存在。”通过直接而生动地记录人物的特定话语,有利于塑造人物的性格,从而客观地介入对人物和事件的评价。
在《在异乡》这一短篇小说中,小说首段便点明故事发生的季节是“秋天”,天气是“下雪”,还有“冷风”。这些展现出一幅灰蒙蒙,凄冷的画面。秋天是个万物凋零的季节,萧瑟的景象预示着生命的终结。而行走在这个凄冷环境里的人是那些经历过战火硝烟的军人们,他们饱受了战争带来的痛苦,身体受到伤害,内心也不会是快乐的。因此,外界的冷与压抑外化了士兵们的内心,让我们感受到他们内心的寒冷与失落。环境的冷与人物内心的冷达成一致。
与此同时,紧接着一系列动物意象的描写更进一步反映了人物内心。“店铺外面吊着许多猎物,雪花落在那些狐狸的毛上,它们的尾巴在风里摆来摆去。一只鹿僵硬地吊在那里,沉沉的,肚子很干瘪。还有几只小鸟在风里荡来荡去,风翻卷着它们的羽毛。”这几句描写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充满浓厚死亡气氛的环境。曾经有着鲜活生命力,活跃于大自然的“狐狸”,“鹿”和“小鸟”沦为猎人的猎物,生命已被终结。而此时行走在风雪中的伤残军人,他们看到这些生命枯竭的动物时,他们内心会有什么感受呢?他们会感同身受,因为他们是战争这架机器的猎物;他们是战争手中的牺牲品,身体伤残;他们的生命也会因为没法治疗随时有可能被终结。因此,这一系列动物意象的描写也反映了士兵们内心对死亡的认识。
第一人称经验叙事,对外界环境的描写外化了军人们的精神世界:他们对一切都失去信心,精神虚无。这也就反映了小说的主题:死亡,精神的死亡与虚无。
作者简介
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1899~1961),美国小说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1899年7月21日生于芝加哥市郊橡胶园小镇。父亲是医生和体育爱好者,母亲从事音乐教育。6个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二,从小酷爱体育、捕鱼和狩猎。中学毕业后曾去法国等地旅行,回国后当过见习记者。第一次大战爆发后,他志愿赴意大利当战地救护车司机。1918年夏在前线被炮弹炸成重伤,回国休养。后来去加拿大多伦多市星报任记者。1921年重返巴黎,结识美国女作家斯坦因、青年作家安德森和诗人庞德等。1923年发表处女作《三个短篇小说和十首诗》,随后游历欧洲各国。1926年出版了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初获成功,被斯坦因称为“迷惘的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