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著人民权利宣言
2007年9月13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文件
《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强调保障土著人民保持和加强自身制度、文化和传统以及按照自身需要和愿望选择发展道路的各项权利,并保护土著人不受歧视。
历史背景
政治和经济上被边缘化和文化的碎片化,是造成土著人问题的关键。
西方殖民者对土著人的劫掠和虐杀,不仅使得土著人口骤减,也使得土著人的土地被殖民者所掠获,同时在土著人的土地上役使从非洲贩运而来的奴隶。土著人的土地和贩运而来的奴隶由此成为西方殖民者获得财富、建构殖民地和现代国家的两个重要资源。
对土著人的殖民征服,使殖民者逐步获得土地,他们基于武力征服而建立的殖民地或国家权力架构以及一系列基于种族歧视和同化理论的制度措施,不仅将土著人的社会制度、文化、宗教、语言打碎、消灭,还将土著人彻底沦为主流社会的边缘人,游离于主流文化之外。殖民征服以及当代科技进步潮流微妙、持久的影响,将土著人民及其文化推至灭绝的边缘。
宣言通过
2007年9月13日,第61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当时,只有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和美国投了反对票。2009年4月3日,澳大利亚政府宣布改变立场,支持《土著人民权利宣言》。
第61届联合国大会13日通过投票,以决议的形式通过了《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呼吁国际社会保障全世界大约3.7亿土著人的各项权利。
当天的投票结果是:143票赞成、4票反对和11票弃权。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和美国投了反对票。
主要意义
2007年9月13日,第六十一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土著人问题由此获得了在国际权利立法层面上的全球性和规范性保护。该宣言首先承认土著人民与其他民族都是平等的,同时承认包括土著人在内的“所有民族都对构成全人类共同遗产的各种文明和文化的多样性做出了贡献”;该宣言重申“凡是基于或源于民族出身或种族、宗族、族裔或文化差异,鼓吹民族或个人优越的学说、政策和做法,都是种族主义的,科学上是谬误的,法律上是无效的,道德上应受到谴责,且从社会角度来说是不公正的”。该宣言据此首次明确了土著人的平等权,有权在行使权利时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特别不受基于其土著出身或身份的歧视。
联大决议对成员国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有道义上的影响力。
反对声音
加拿大常驻联合国代表麦克尼说,宣言中有关土地和资源的语言过于宽泛、模糊,容易造成各种解读,从而与以前通过的相关协议产生矛盾,因此加拿大投了反对票。 联大主席阿勒哈利法对宣言获得通过表示欢迎。阿勒哈利法说,这份宣言对土著人民乃至推动整个人权事业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但她同时警告说,尽管宣言的通过是一个进步,但土著人民仍然面临着被边缘化和极端贫困等挑战,他们经常被迫卷入冲突和土地争端,其生活方式乃至生存都受到威胁。20多年前,联合国成立工作组专门研究如何改善土著人的状况。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已经在2006年6月29日通过了《土著人民权利宣言》。
宣言价值
《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是国际社会对土著人历史文化和平等权利的重要宣示,该宣言的通过和颁行将有力地推进各个主权国家及其政府对土著人各项权利的保护。
美国等西方国家拒绝加入联合国土著人权利保护规约,是土著人权利保护面临诸多挑战的一个缩影。
联合国关于土著人权利保护规约的订立以及土著人年、土著人日的设立,仅仅是土著人权利实现的第一步,土著人权利保护的路途不但漫漫且修远,还需要更多更艰辛的上下求索。
首先,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新西兰等历史上曾有殖民经历的西方国家都拒绝加入该宣言,这使得这些国家的土著人无法享有应有的权利,也使得各国土著人之间的权利存在巨大差异。
其次,土著人权利的国际保护还需要各个主权国家的立法支持,这在土著人处于人口少数的主权国家中不仅具有较大的实现难度,也存在权利不易获得完整保护的情况。
第三,由于土著人的传统土地上已生活着大量外来移住人口,土著人在其地方事务方面的自治势必要涉及其他人群的平等权利,因此只有土著人的文化自治得以实现。
第四,由于土著人的传统文化在主流文化的侵蚀下早已支离破碎,土著人文化水平又相对较低,这造成对其传统文化、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均有较大困难。
最后,弱势的土著人传统文化与强势的主流文化之间始终存在在一个互动的过程,这一过程势必造成土著人传统文化在嬗变中的流失,而在经济全球化、产业现代化、政治民主化、教育标准化和宗教世俗化的背景下如何以及怎样保护土著人的传统文化,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而所有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国际社会的一体保护、各个主权国家的一致遵守,还需要土著人民的一致行动,更需要国际社会、主权国家和土著人民三者的共识凝聚和集体智慧。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30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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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历史背景
宣言通过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