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知府
清代官名
土知府是官名。清代土府厅之第一等土官,是少数民族地区由部族首领世袭之土司文职长官,秩从四品。
顺治元年(1644) 于云南省置土知府四人:永昌府辖土知府一人, 景东厅辖土知府一人,蒙化厅辖土知府一人,永北厅辖土知府一人。康熙四年(1665),景东厅及蒙化厅所属之土知府改为流官。土知府掌理其世袭辖地内之一应事宜,受所隶地方长官之约束。参见“土司”及“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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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知府
.中华文史网.2013-11-05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2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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