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5月4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布《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批准公布《
中国土地法大纲》。解放区各军区政治机关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对部队参加土地改革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驻新解放区的部队抽调干部组成工作队,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向群众宣传土地政策,组织群众团体,建立人民政权和自卫武装,清算地主,分配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国还有2/3的地区没有进行土地改革。1950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同年冬,全国新解放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
土地改革运动。人民解放军抽调数十万官兵,组成上万个工作队,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土地改革。土改工作队深入群众,访贫问苦,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宣传土地改革政策,发动群众积极参加土地改革运动,坚决同地主恶霸作斗争。华南军区抽调上万名干部战士组成工作队,深入到广东省40多个县参加土地改革。中南军区抽调19万名干部战士,参加河南、湖北省的土地改革。到1953年春,全国大陆除新疆、西藏等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连同老解放区在内,约有3亿无地、少地的农民获得了约7亿亩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