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级差收益是指因土地等级差所带来的收益,是确定基准
地价的根据之一.
资本主义
级差地租产生的条件是自然力,但自然力并不是
超额利润的源泉,仅仅是形成超额利润的自然基础而已。由于土地被部分经营者垄断了,所以能够获得持久而稳定的
超额利润。马克思说,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不是这个
超额利润创造出来的原因,而是使它转化为
地租形式的原因。
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土地有限而产生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正是由于这种有限的优越自然条件被部分经营者垄断,这部分
超额利润就要转化为
级差地租,归土地所有者占有。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人们对农产品需求的提高,农业用地被非农业部门挤占,已有的农业粗放经营模式已经无法满足需求,
集约化生产成为必然。在相对较好的土地上进行连续投资,虽然每次投入的报酬略有下降,但只要高于劣等地的报酬,
农业资本家有利可图,就会对其进行追加投资,并且可以获得
超额利润。这种由于在同一块土地上追加投资所形成的
级差地租,马克思称之为级差地租Ⅱ。
级差地租Ⅱ是以级差地租Ⅰ为基础的。马克思指出:“任何
级差地租Ⅱ的基础和出发点不仅从历史上来说,而且就级差地租Ⅱ在任何一个一定时期内的运动来说,都是级差地租Ⅰ。”
级差地租Ⅱ的形成,是以同一块土地连续投资的生产率高于劣等地的生产率为前提的,这时农产品的价格仍旧由劣等地的
生产价格决定。“就
级差地租Ⅱ来说,级差结果必须先变成可区别的,事实上必须再转化为级差地租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