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级差地租,土地地租因受地理位置、土地肥沃程度和距离市场远近等不同的影响,存在优劣的等级之分。土地所有者利用较好的土地和生产率高的投资而获得的超额利润,亦即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余额,称为“级差地租”。级差地租的源泉,是农业劳动者创造的
超额剩余价值。级差地租按其形成的基础不同,表现为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级差地租Ⅰ)是同土地肥沃程度、位置优劣有关的级差地租;第二种形式(级差地租Ⅱ)是因在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所引起不同
劳动生产率有关的级差地租。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级差地租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前者反映的是土地所有者、
农业资本家与雇佣农业工人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以及阶级对抗的关系;后者反映的是国家、集体和个人在根本利益一致前提下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