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租权是土地承租人按期向土地所有权人支付租金而取得的一定期限内对土地使用、收益的土地他项权利。
可以出租的权利:
1、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依法可以流转的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
3、没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但有独立支配价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出租,设定土地承租权
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与土地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不办理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承租权人享有对租用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经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土地承租权人可以将之转租,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期限。土地承租权人不享有土地使用权,无权行使转让或者抵押等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