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中的一项工作内容。
土地管理部门为了便于对土地实施管理、统计和地籍资料的检索,以管辖范围或土地权属单位为基础,对土地进行逐级划分,形成以行政管辖区、街道、街坊、宗地、地块不同等级的地籍单元并赋予编号。
类型
土地划分是指为满足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所确定的地块所属地域上的空间层次。根据我国国情,划分的空间层次应与行政管理系统相一致。
(一)城镇地区土地划分
首先按各级行政区划的管理范围进行划分土地,城镇可划分区和街道两级,在街道内划分宗地(地块)。当街道范围太大时,可在街道的区域内,根据线状地物,如街道、马路、沟渠或河道等为界,划分若干街坊,在街坊内划分宗地(地块);当城镇比较小,无街道建制时,也可在区或镇的管辖范围内,划分若干街坊,在街坊内划分宗地(地块)。对城镇,完整的土地划分就是:X X省X X市X X区X X街道X X街坊X X宗地(地块)。
(二)农村地区土地划分
按我国农村行政管辖系统,末级行政区是乡(镇),按城镇模式,完整的土地划分应是:X X省X X县(县级市)X X乡(镇)X X行政村X X宗地(地块)X X图斑。
(三)地籍区和地籍子区
这两个名词是根据地籍工作的需要而设立的。在我国,地籍管理的基层单位为县、区级
土地管理部门。实际工作中,地籍区相当于街道或乡镇,地籍子区相当于街坊或行政村。当然还有其他的划分方法。在德国的某些地方,二千分之一的地籍图的图幅范围为一个地籍区或地籍子区。
相关概念
地块与宗地
地块是可辨认出同类属性的最小土地单元。在地面上确定一个地块实体的关键在于根据不同的目的确定“同类属性”的含义。它可以是权利的,或生态的,或经济的,或利用类别的。如地块具有权利上的同一性,则称为权利地块,实质上就是我们所说的宗地或丘;如地块具有利用类别上的同一性,则称分类地块,在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中称图斑;如地块具有质量上的统一性,则称质量地块(均质地域);如地块是受特别保护的耕地,则叫农田保护区或基本农田保护区。
地块的特征如下:(1)在空间上具有连续性。(2)空间位置是固定的,边界是相对明确的。(3)“同类属性”既可以是某一种属性,也可以是某一类属性的集合,即可以采用土地的权利、质量、利用类别等中的一个属性或几个属性的组合作为“同类属性”来标识一个地块的具体空间位置。在地籍工作中,宗地、图斑、均质地域、农田保护区等都是具有确定的“同类属性”的地块。
宗地是指权利上具有同一性的地块,即同一土地权利相连成片的用地范围。根据地块的含义,宗地具有固定的位置和明确的权利边界,并可同时辨认出确定的权利、利用、质量和时态等土地基本要素。
土地权属界址
土地权属界址(简称界址)包括界址线、界址点和界标。所谓土地权属界址线(简称界址线)是指相邻宗地之间的分界线,或称宗地的边界线。有的界址线与明显地物重合,如围墙、墙壁、道路、沟渠等,但要注意实际界线可能是它们的中线、内边线或外边线。界址点是指界址线或边界线的空间或属性的转折点。
界标是指在界址点上设置的标志。界标不仅能确定土地权属界址或地块边界在实地的地理位置,为今后可能产生的土地权属纠纷提供直接依据与和睦邻里关系,同时也是测定界址点坐标值的位置依据。
土地编号
城镇地区土地编号通常以行政区划的街道和宗地两级进行编号,如果街道下划分有街坊(地籍子区)就采用街道、街坊和宗地三级编号。一般情况下,地籍编号统一自西向东、从北到南从“001”开始。
农村地区地籍编号应以乡(镇)、宗地和地块三级组成。其原则同上,如02-04005表示X X省XX县(县级市)X X乡(镇)第2行政村、第4宗地、第5地块(图斑)。通常省、县(县级市)、乡(镇)、行政村的编号在调查前已经编好,调查时只编宗地号和地块号,并及时填写在相应的表册中。
其他的编号方法中,根据宗地的划分情况,每个宗地编号共有13位。编号的第1~10位为该宗地所属行政区划的代码。其中,前6位即省、地市、县/区的代码,可直接采用身份证的前6位编号方案,如610324代表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第7、8位为街道/镇/乡代码;第9、10位为街坊珩政村代码。它们是在所属上一级行政区划范围内统一编号的。第11、12、13位为宗地所在街坊珩政村(村民委员会)范周内按“弓”形顺编的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