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麻醉品管制局是1946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设麻醉品委员会,由30个国家代表组成,
制订和实施国际麻醉品方面的政策。19#8年,着手起草有关麻醉品的单一公约。1961年联合国召开了有74个国家的技术专家和行政官员参加的全权代表会议,通过了这#公线19#4年12月31日,1977年底共有103个国家参加公约。根据1961年公约,联合国设立了国际麻醉品管理局,由经济及社会理事会选出13名专家以个人资格参加组成#负责评价和全面监督各国政府对麻醉品条约的实施。1971年3月1日,联合国秘书长根据大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麻醉品委员会的要求,设立了联合国滥用麻醉品基金(禁毒基金),资助国际麻醉品管理局和联合国各专门机构通过预防、治疗和恢复正常生活等措施以减少麻醉品非法供求的项目。
基本情况
INCB独立于各成员国政府及联合国,由13名经社会选出的、以个人身份任职的专家组成,其中3名专家由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人选中选出,10名专家由各成员国推荐的人选中选出。成员每任5年,可连选连任。INCB专家分别来自加纳、土耳其、印度、巴西、俄罗斯、尼日利亚、意大利、伊朗、美国、荷兰、奥地利、哥伦比亚和澳大利亚。
INCB现主席为伊朗人Hamid Ghodse教授。INCB秘书处负责人为Koli Kouame。主席及秘书对我均比较友好。原卫生部国际司朱丽琴女士在INCB秘书处工作。
INCB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常会(惯例为每年三次),每次会期1-3周。INCB秘书处现挂靠在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ODC),负责INCB闭会期间的日常事务。
中国专家曾多次担任INCB委员。本届委员会中我国专家为国家药物信赖研究所主任郑继旺教授(从2000年至2005年)。在2004年经社会竞选中,中方推荐专家未能获选,故下届麻管局(2006-2010年)没有中国专家。
职能
INCB的职能由相关毒品公约规定(即1961年公约(包括1972年议定书)、1971年公约和1988年公约),执行两类职能:
(1)对于合法制造、贸易及销售的药品,确保其用途仅为医用和科学研究,并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2)对于非法制造和贩运的毒品,找出国内、国际社会管制链中的薄弱环节,并寻求解决方法。
此处,INCB还负责评估可被用于非法制造毒品的化学品(前体)是否应列入国际管制范围。
条约监管
1961年公约控制的麻醉品列入“黄色清单”,1971年公约控制的精神药物列入“绿色清单”,1988年公约控制的物项列入“红色清单”。各成员国每年需根据公约规定,定期向INCB报送统计表,由INCB进行汇总并研究国际禁毒趋势、在全球范围内对数据进行核实以便发现和阻止可疑的转让。
如果INCB发现有违反条约规定的情况,可要求有关方面做出解释,并向未充分适用条约的政府提出补救措施的建议;若有关方面仍未采取必要措施,则可提请各有关方、麻委会和经社会注意这一事项。作为最后手段,INCB有权建议当事方停止与违约国的药物进出口业务。
专项行动
为打击毒品前体化学品的非法贩运,INCB近年来与有关国家政府一道,发起了多项针对特定化学品的国际执法行动,并承担了有关行动的国际联络点。这些行动的核心内容是各国共同对涉及相关敏感化学品的贸易进行层层审查,从而达到阻止有关化学品被出口用于生产毒品的目的。
(1)棱柱行动(Project Prism)
该行动是旨在防止苯丙胺类举奋剂前体非法转移的国际行动。该行动的对象包括多种化学品,多采取在特定时限内针对特定化学品的行动方式。2004年,该活动的重点包括:监测黄樟脑的国际贸易;防止含有伪麻黄素的医药制剂的转移;以及查明非法制造1-苯基-2-丙酮的制药厂的地点。
(2)紫色行动(Operation Purple)
该行动由INCB于1999年与有关家政府共同发起,是旨在打击高锰酸钾非法贩运的国际行动。高锰酸钾是用于可卡因非法制造的重要化学品。
参加紫色行动的国家和地区有:阿根廷、奥地利、比利时、玻利维亚、巴西、保加利亚、中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哥伦比亚、捷克、厄瓜多尔、德国、希腊、印度、意大利、墨西哥、荷兰、秘鲁、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乌克兰、联合王国、美国、乌拉圭和委内瑞拉。2004年前11个月,该行动共阻止了17次共620吨高锰酸钾的国际贸易。
(3)黄玉色行动(Operation Topaz)
该行动由INCB于2001年与有关国家政府共同发起,是旨在打击醋酸酐非法贩运的国际行动。醋酸酐是一种用于海洛因非法制造的关键化学品。该行动共有46个国家或地区参加。2004年前10个月,该行动查获6起非法贸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