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是指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开始的国内和国外金融市场之间的日益紧密的联系、协调,它们相互影响、相互促进,逐步走向一个统一的金融市场的状态和趋势。其涵义为罗依·C·史密斯(Rory C.Smith)和英格·沃特(Ingo Walter)所提出的。
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包含三层含义:第一,各国银行和
金融机构跨国经营而形成的各国金融市场的关键链;第二,由于各国金融市场之间关联链的形成,极大地促进了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金融交易量的增长;第三,基于以上两个方面,各国金融市场的利率决定机制相互影响,具体表现为相同
金融工具在不同金融市场上的价格趋于一致。
⑴
金融活动一体化。指国际金融领域中的各种壁垒及障碍需要尽可能消除,在业务活动中各种交易工具、交易市场、资金价格、结算
汇兑、
货币种类等趋于一致或具有较大的趋同性,主要表现在金融市场、机构、工具乃至货币的一体化上。
⑵金融制度一体化。指通过契约法律条文和一定的组织形式将
金融活动一体化固定下来,形成多个必须遵守的制度。只是较高层次,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这一进程要曲折和复杂得多,会牵扯到国家的利益的放弃、政治主权的削弱与让渡,因此主权国家对此都极为慎重。
2、促进本国经济和
区域经济增长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和投资组合多元化,为本国提供更多外国资本有利于金融市场成长和金融发展,从而间接地有利于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