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流行舞蹈协会,简称“流行舞协”,是中国各流行舞蹈艺术者自愿结合组成的流行舞蹈艺术团体,是隶属世界舞蹈总会(WDCAL)亚洲分会的分支机构。
舞协宗旨
国际流行舞协的宗旨是:以国际流行文化为基准,发扬流行舞蹈文化,促进和研发流行舞蹈艺术创作,发展及培养流行舞蹈人才,举办
流行舞蹈专业赛事,开展及普及流行舞蹈文化活动,丰富中国流行舞蹈元素,组织国际流行舞蹈文化交流,为提升流行舞蹈文化艺术价值并发展具有中国特色流行舞蹈艺术事业而进取。
舞协章程
一、总 则
第一条
国际流行舞蹈协会,(简称流行舞协,缩写为IDPA)隶属于(WDC)世界舞蹈总会(WDCAL)亚洲分会的分支机构。流行舞协是中国各流行舞蹈艺术者自愿结合组成的流行舞蹈艺术团体。 国际流行舞蹈协会英文全称(International dance popular Association)
第二条
流行舞协的宗旨是:以国际流行文化为基准,发扬流行舞蹈文化,促进和研发流行舞蹈艺术创作,发展及培养流行舞蹈人才,举办
流行舞蹈专业赛事,开展及普及流行舞蹈文化活动,丰富中国流行舞蹈元素,组织国际流行舞蹈文化交流,为提升流行舞蹈文化艺术价值并发展具有中国特色流行舞蹈艺术事业而进取。
第三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按艺术规律、舞蹈特点开展各项活动。
二、任务
第四条
流行舞协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指导的职责。
第五条
本会促进并鼓励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鼓励和帮助会员深入生活,组织广大会员进行舞蹈创作、表演、教学、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等工作,帮助会员提高业务素质;本会关注并支持国内的流行舞蹈教育事业,重视推动开展普及流行舞蹈文化活动,加强同国内、国际舞蹈团体的联系与合作,在各类舞蹈艺术创作中努力反映中国特色流行舞蹈艺术事业的精神风貌。
第六条
发现和培养舞蹈创作、理论研究的新生力量,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
第七条
坚持舞蹈创作的正确方向,提倡艺术风格的多样化,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舞蹈人才给予鼓励和表彰。
第八条
发展及延续优秀的流行舞蹈艺术作品,有计划地对国际流行舞蹈史进行挖掘、整理、研究工作。
第九条
流行舞协促进并加强与中国大陆各流行舞蹈团体的联系和交流,并增进同港、澳、台地区及国际流行舞蹈团体的联系和往来,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艺术。本会致力于国际文化交流,扩大友好往来,为世界流行舞蹈艺术的发展和各国人民的和平友谊做出贡献。
第十条
本会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凡从事流行舞蹈工作的人士,赞成本章程者, 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十二条
凡申请入会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会员二人介绍,经本会主席团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三条
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付的任务、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十四条
本会会员在本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的权利;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有申请退会的自由。本会会员与次年不交纳会费者,本会有权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十五条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主席团批准,可取消或停止其会籍:
1、因受法律制裁,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2、违反本会章程,不履行会员义务者。
第十六条
本协会的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举行。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其职权。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代行职权。理事成员将从会员选取产生。
第十七条
驻会常务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驻会常务副主席任职期间如退休或调离,其职务由继任者接替,仍保留其副主席职务。
第十八条
理事会设秘书长一人,常务副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主席团。
第十九条
理事会及主席团成员在任职期间如工作变动、退休,则实行人员自动更替;理事会可根据协会工作需要按有关程序增补理事会及主席团成员。
第二十条
本协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各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荣誉职务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和名誉理事。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名誉理事,由理事会聘任。
第二十二条
经费来源:会员会费;社会捐赠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于通过之日起实行;本章程条文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协会组成
名誉主席:
吴祖强先生: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音乐理事会执委、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名誉主席 中央音乐学院名誉院长、中国文联名誉委员
艺术顾问委员会主席:
屈网权先生:WDC世界舞蹈总会副主席、考试官,WDC世界舞蹈总会亚洲分会副主席,香港标准舞总会会长
艺术顾问:
Marion brown女士: 英国皇家舞蹈教师协会高级院士、考试官
Wang S.W.Terance先生:英国皇家爵士、博士
孙袁先生:中国舞蹈家协会社教委员会副主任
主席团主席:
黄辉煌先生:英国皇家舞蹈教师协会高级院士、台湾中华职业国际标准舞蹈协会创会会长、最资深舞蹈家
常务副主席:
张胜芬女士:山东中外舞蹈交流协会主席
执行副主席:
穆健先生:ISDA高级院士、WDC世界舞蹈总会亚洲分会副主席、英国皇家舞蹈教师协会院士、WDC世界舞蹈总会国际裁判
主席团副主席:(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许民财先生:英国皇家舞蹈教师协会院士、台湾中华体育舞蹈亚洲发展协会理事长、WDC世界舞蹈总会国际裁判 .亚太区10国邀请赛职业A组摩登冠军(於新加坡) 东南亚职业10项舞总冠军(香港)、(澳洲) 亚太区锦标赛职业A组拉丁摩登入围决赛(於澳洲)
施达宗先生:东南亚职业标准舞冠军。 亚洲杯冠军。 连续荣获十八年台湾职业标准舞冠军、七届职业拉丁舞冠军。 世界比赛中华台北代表队。 黑池舞蹈比赛职业摩登舞前24名。
英国皇家舞蹈教师协会高级院士 WDC世界舞蹈总会国际裁判
王允文先生:英国皇家舞蹈教师协会院士 台湾舞蹈运动总会副理事长 台湾国际标准舞教师协会副理事长 中华高峰舞蹈发展协会副理事长 WDC世界舞蹈总会国际裁判 .77年至86年连续10年参加职业A组比赛,计有74场入围,其中获得10次冠军、8次亚军、17 次季军。1989年中国“通康杯”职业摩登舞冠军。
陈梦瑶小姐:黑龙江省体育舞蹈协会主席,ISDA高级院士
陈清宗先生:台湾运动舞蹈发展协会秘书长
英国皇家舞蹈教师协会院士
涂水明先生:贵州省国际舞学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贵阳舞蹈家协会副主席、贵阳国标舞学会会长、英国国际舞蹈教师协会院士、ISDA高级院士
韩美玲女士:北京舞蹈学院社教系书记、常务副主任、英国舞蹈教师协会院士
冀书明先生:河南体育舞蹈运动协会青少年总教练、亚洲体育舞蹈理事会副秘书长、
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IDSF)国际裁判
王 寅先生:英国国际舞蹈教师协会院士、云南省国际标准舞协会主席、ISDA高级院士,WDC世界舞蹈总会亚洲分会(中国)竞赛委员会主席、WDC世界舞蹈总会国际裁判
胡荣(Helen Hu)女士:ISDA高级院士、国际级教师、裁判。加拿大籍华人
监委会主席:
张胜芬女士(兼):山东中外舞蹈交流协会主席
监委会副主席:(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张金龙先生:英国国际舞蹈教师协会IDTA高级院士
范新华先生:河南省国标舞协会副主席、河南省体育舞蹈协会副主席、河南新华舞蹈学校校长、WDC世界舞蹈总会国际裁判,WDC世界舞蹈总会亚洲分会(中国)青少年委员会主席
监 委:(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 斌先生:甘肃兰州体育馆舞蹈学校校长、ISDA高级院士、WDC世界舞蹈总会国际裁判
宋会梁先生:河南省国际标准舞舞联合会副主席、WDC世界舞蹈总会国际裁判,WDC世界舞蹈总会亚洲
分会(中国)教师委员会主席
陈添喜先生:英国皇家舞蹈教师协会学士、台湾企业家
罗静娴小姐:英国国际舞蹈教师协会院士、香港(ISDA总部)
阎江旺先生:山西明星国标舞联合学校校长、WDC世界舞蹈总会国际裁判,WDC世界舞蹈总会亚洲分会(中国)教师委员会主席
张燕春女士:中国民主建国会宣传委员、中国贸易报社记者、
中国佛教学会副会长
由成琦先生:大连舞校校长、ISDA高级院士、国际裁判、国际教师
蒋晓晏先生:江苏镇江体育舞蹈协会常务副主席、ISDA高级院士、国际级裁判、教师
秘书长:
穆健先生(兼):WDC世界舞蹈总会亚洲分会副主席、英国皇家舞蹈教师协会院士、WDC世界舞蹈总会国际裁判
执行副秘书长:
陈和先生:国内资深流行舞导演、中央电视台三套及MTV舞蹈指导老师、唯舞国际艺术总监、IDPA高级院士
副秘书长:(不分先后顺序)
周晋羽女士
田利华先生
蔡飞先生
祝丽女士
丁宝琪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