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为International Group of Thirty:G30,成立于1978年,是一个由30名国际金融界权威人士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咨询小组,该小组于1989年提出了关于证券清算和结算的九条建议(以下称G30报告)。G30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采取快捷的成交确认机制、建立中央托管结算机构、采用
净额交收和
券款对付、采用国际共同信息标准等。
G30报告提出以后,其关于证券托管结算体系建设的建议,尤其建立中央证券托管机构和实现结算券款对付的建议,得到了国际市场的普遍认同,各国纷纷根据G30报告的标准建立自己的中央托管机构和清算结算体系。2003年1月,G30发表了《全球证券市场清算、结算改革建议》,号召全球所有
证券市场共同研究交易后清算和结算处理问题,建议各国加强国际合作、完善托管清算机构治理结构、强化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