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2月10日,为了实现国共两党合作
抗日,
中共中央致电
中国国民党,提出停止内战、实行民主
自由、召开各
党派会议、迅速准备抗日和改善人民生活等五项要求;坚持
三民主义、停止武装暴动和赤化运动、
苏维埃政府改为
中华民国特区政府、
红军改编为
国民革命军等四项保证会。会上,
宋庆龄等人联名提出《恢复孙中山先生手订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案》;
杨虎城等人提出了西安方面关于抗日救国8项议案;
李宗仁等人提出保障言论自由、保护爱国运动、解放群众及加强救国运动案等。此次会议后,
国民党基本确定了停止内战,实行
国共合作的原则,标志着
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