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国人寿于5月14日向社会郑重宣布:为了让所有在此次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能够健康成长,中国人寿将通过国寿慈善基金会全面承担这些孤儿成长至18周岁的基本生活保障。经过多次沟通和周密准备,11月11日,民政部与国寿慈善基金会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国寿汶川地震孤儿助养项目”合作协议。
项目内容
发放助养金
国寿慈善基金会将承担624名汶川地震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助养金委托民政系统发放,时间为自2008年12月起至孤儿年满18周岁或被收养之日止。2008年11月,国寿慈善基金会已将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首期13个月的助养金共计486.72万元划拨至民政系统。
除助养金外,在征得孤儿监护人的允许后,国寿慈善基金会还将在民政部的指导和监督下为地震孤儿提供以下帮助:
心理咨询
为帮助受助孤儿克服心理阴影健康成长,国寿慈善基金会与民政部合作聘请专业心理医生或辅导老师,为他们提供长期心理健康辅导,直至年满18周岁。
教育支持
国寿慈善基金会可利用中国人寿旗下的保险职业学院和成都保险学校为地震孤儿提供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支持,并可对孤儿适当放宽入学条件,可全部或部分减免孤儿学杂费。
就业支持
国寿慈善基金会可通过中国人寿及其分支机构为孤儿提供就业支持,并可对孤儿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爱心帮扶
国寿慈善基金会将不定期向孤儿及其监护人提供祝福、礼物、探望、保险、联谊等爱心帮扶。
社会责任
2009年5月,“中国人寿助养地震孤儿爱心行动”正式启动,主要内容包括国寿员工志愿者与地震孤儿一对一帮扶行动和中国人寿爱心夏令营活动,旨在通过对地震孤儿进行定期探访、慰问,开展夏令营等系列活动,跟踪、落实地震孤儿助养情况,对地震孤儿进行长期、持续的生活和心灵关怀,使他们能够安心完成学业,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