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交流、检验检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等
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主要职责
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具体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科学数据、技术信息、检验结果的收集、处理、分析等任务,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提交风险评估分析结果,经其确认后形成评估报告报卫生部,由卫生部负责依法统一向社会发布。其中,重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提交理事会审议后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
二、承担风险监测相关技术工作,参与研究提出监测计划,汇总分析监测信息。
三、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趋势和规律,向有关部门提出风险预警建议。
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做好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交流。
五、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相关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相关培训工作。
六、与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工作机制,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提供技术指导。
七、对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对地方风险评估技术支持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八、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九、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和举办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分工
李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
刘兆平,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
内设机构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届理事会由19人组成,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16名。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初期核定财政补助事业编制200名。根据职责要求设置业务技术部门和职能管理部门,其中业务技术部门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监测、
风险交流、风险预警、食品安全标准、残壁实验室、数据/信息分析等单元,同时设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建立历程
筹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计划始于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前夕。
2009年11月,由42位有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率先成立,筹建中的风险评估中心将成为专家委员会的支持机构。
2011年4月21日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在北京举行的2011年国际食品安全论坛上表示,中国已经正式决定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011年10月13日,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卫生部部长陈竺出席仪式并讲话。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国务院副秘书长、食品安全办主任张勇,食品安全办副主任、评估中心副理事长刘佩智,中央编办副主任张崇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粮食局副局长任正晓出席仪式。卫生部副部长、评估中心理事长陈啸宏主持仪式。陈竺、张茅、张勇、张崇和共同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揭牌。刘佩智为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颁发了聘书。
运行机制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理事会,是评估中心的决策监督机构,负责中心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事务、章程拟定和修订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人事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并监督评估中心的运行。卫生部是评估中心理事长单位,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为副理事长单位,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为理事单位,理事会成员还有医学、农业、食品等领域的专家和服务对象代表等。
卫生部同时作为评估中心的举办单位,负责评估中心的党务、行政、后勤等日常事务。
评估中心设立管理层,作为执行机构,由评估中心行政负责人及其它主要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层向理事会负责,按照理事会决议独立自主的履行日常业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一般工作人员管理等职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发展规划
至十二五末期,评估中心将根据学科发展和工作需要扩大人员编制和优化内部设置,逐步形成承担“政府任务”、”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为一体的业务体系,逐步建立专业构架科学、人才配置合理、技术储备充分、业务能力强大、工作机制顺畅、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权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
1、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
风险交流、食品安全标准等不同领域培养多名具有国际学术威望的领军人物和学科带头人。
2、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比例达65%以上。
3、总面积6万平米且拥有高端配置的综合大楼投入使用。
4、建设化学、微生物、毒理等领域高端参比实验室,建设食品安全
国家重点实验室。
5、建设中国食品安全数据和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和技术平台。
6、建设国家食品安全领域科学技术研究、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7、加强与国际组织、区域和国家(地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的交流,建立信息沟通与技术合作的工作机制。
所获荣誉
2022年3月30日,被命名为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至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