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校,法国培养高级行政官员的专门机构。设于首都巴黎。1945年创办。直属政府总理领导。
历史沿革
主要通过外部招生和内部招生两种渠道,经全国性考试录取新生。外部招生对象为27岁以下的大学毕业生,内部招生对象为36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工龄的在职公职人员。
自1983年起,允许从工会等群众团体中招考第三类学员,以加强高级文官来源的大众化、平等化和民主化。招生人数根据国家机构所能提供的职位确定,一般每年约为150名,三类学员所占的比例分别为54%、40%、6%。修业年限为24~30个月,分实习和教学两部分,时间各半。实习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实习自入学始,历时1年。其间,学员到省政府、海外领地、驻外使馆实地观察行政生活,丰富行政管理经验,参与政务。
第二年在公、私立企业进行第二次实习,时间2个月,主要了解企业活动与状况。教学在校内进行,设公文、财政、税务、国际关系、社会问题、外语、体育等公共课和多种选修课,采取讲座、小组研究、个人探讨等教学方式。一般不设专职教师,每年在校授课的200名教师多从高级行政官员、政界人士、企业领导和学者中聘请,且年年更新,以保持学校活力。学员毕业时按总分排列名次,并依此从国家提供的职位名单中选择职务。毕业生须承担在国家公立机构服务10年的义务。
至2002年,在国家行政、司法、财政、监察、外交等部门就职的毕业生达5 000人,所占职位约为上述部门职位的一半;共培养外国学生2 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