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编码,是指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中由计算机使用的表示特定信息的编码标识。国家药品编码以数字或数字与字母组合形式表现。国家药品编码遵循科学性、实用性、规范性、
完整性与可操作性的原则,同时兼顾扩展性与
可维护性。
国家药品编码适用于国家基本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各个领域以及
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
信息化建设、信息处理和
信息交换。
国家药品编码包括本位码、
监管码和
分类码。本位码由药品国别码、药品类别码、药品本体码、
校验码依次连接而成。《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编制规则》见附件。监管码与分类码的编制、管理规则另行制定。
二、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国别码为“86”,代表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所有药品;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类别码为“9”,代表药品;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本体码的前5位为药品
企业标识,根据《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药品生产许可证》,遵循一照一证的原则,按照流水的方式编制;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本体码的后5位为药品
产品标识,是指前5位确定的企业所拥有的所有药品产品。药品产品标识根据
药品批准文号,依据药品名称、剂型、规格,遵循
一物一码的原则,按照流水的方式编制。
四、校验码是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中的最后一个字符,通过特定的
数学公式来检验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中前13位数字的正确性,计算方法按照“GB 18937”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