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领导小组
国家发展改革委原组成部门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为跟踪了解能源安全状况,预测预警能源宏观等重大问题,
发展改革委
原组成部门,2005年5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
历史沿革
200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的决定》(国发〔2005〕14号),在
发展改革委
单设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部级),作为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2008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3号),撤销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工作由国家能源委员会承担。
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5〕28号),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办落实领导小组决定。
(二)跟踪了解能源安全状况,预测预警能源宏观和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对策建议。
(三)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能源战略和规划。
(四)研究能源开发与节约、能源安全与应急、能源对外合作等重大政策。
(五)承办
国务院
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5〕28号),设置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综合组。
(二)战略规划组。
(三)政策组。
人员编制
根据《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5〕28号),国家能源领导小组行政编制核定24名。
历任领导
温家宝
(2005年-2008年)
参考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5〕28号)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2016-06-14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2006年4月20日)
.中国政府网.2006-07-01
最新修订时间:2021-03-08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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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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