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专项规划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发布的文件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12年4月5日,科学技术部以国科发政〔2012〕224号印发《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专项规划》。该《规划》分形势与需求、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4部分。《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是: 推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工作,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增强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强化若干重点领域科普工作, 组织若干重大科普示范活动,鼓励经营性科普产业发展,构建应急科普宣传机制, 积极开展国际科普交流与合作,大力培养高层次科普硕士
规划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2〕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推进我国科普事业发展,科学技术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专项规划》。
现将该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专项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O一二年四月五日
制定规划
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十二五”专项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攻坚阶段。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对加速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促进我国科普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专项规划。
形势需求
(一) 我国科普事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国科普事业全面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公民科学素养水平明显提高,科普人员数量不断增长。据测算,2010年我国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3.27%,比2005年的1.6%提高了1.67个百分点。截止2010年底,全国共有科普人员175.14万人,较2005年增长7.88%。其中,科普专职人员22.34万人,科普兼职人员152.80万人。全国每万人口拥有科普人员13.06人。
2. 科普经费投入持续增加,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2010年,全社会科普经费筹集额为99.52亿元,比2005年增长112.53%。政府拨款的科普经费中,科普专项经费为35.06亿元,全国人均年科普专项经费2.61元。截止2010年底,全国共有各类科普场馆1511个(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比2005年增长75.90%。全国共有科普画廊23.73万个,城市社区科普(技)活动专用室7.32万个,农村科普(技)活动场地41.46万个。
3. 科普传播媒介形式多样,科普活动成为科技惠及公众的重要平台。2010年,全国共出版科普图书0.65亿册,出版科普期刊1.55亿册,共发放科普读物和资料7.25亿份,较2005年分别增长32.46%、16.74%和23.77%。全国广播电台播出科普(技)节目总时长19.15万个小时,全国电视台播出科普(技)节目总时长为26.39万个小时,较2005年分别增长93.05%和132.01%。2010年,全国共举办科普(技)讲座81.34万次,听众达1.69亿人次,较2005年分别增长12.45%和14.27%。共举办科普(技)专题展览12.73万次,参观人数超过2.01亿人次,较2005年分别增长23.53%和38.08%。共举办科普(技)竞赛5.42次,参加人数达5406.97万人次,较2005年分别增长12.56%和27.98%。
4. 科普政策环境不断优化,有利于科普发展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科普法》实施工作不断深化,各地制订了一批相关配套地方法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深入推进,使公民科学素质的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对科普场馆门票收入和进口科普产品给予税收优惠等一系列鼓励科普事业发展政策和措施制定出台,强化了政府科普服务能力建设,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科普发展的积极性,形成了全力推进科普发展的工作机制,营造了有利于科普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 我国科普事业发展面临的新需求
我国正处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突出。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社会进步相互促进和一体化发展趋势更加明显,正在深刻改变世界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形态,新技术、新产品、新型服务的广泛应用深刻地影响着人民的生活和生产方式,科技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的关系更加密切。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众对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技知识和科学方法的需求不断增长。科技创新活动日趋活跃,迫切需要公众理解科学、支持和参与科学技术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从而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面对世界科技发展的新趋势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我国科普事业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主要表现为:我国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科普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科普产品研发能力不强,科普原创作品少,科普产业培育和发展仍在起步阶段;专业科普人员数量偏少,科技工作者、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科普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科普事业投入不足,企业和社会力量对科普事业的捐助较少等。
“十一五”期间,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加速提升,科技资源总量快速增加,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日益凸显,自主创新环境不断优化,为加快我国科普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和重要支撑。“十二五”时期,我国科普事业发展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积极推动科学技术创新和科学技术普及的紧密结合、协调发展,在全社会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加快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科普工作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为重点,广泛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加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科普工作,支持公益性科普事业健康发展,鼓励经营性科普产业发展,加强科普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科研与科普的紧密结合,完善科普发展机制和政策环境,为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打下坚实的基础。
发展目标
到2015年,实现我国公民科学素质的显著提高,使我国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5%,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水平。国家科普能力明显增强,科普事业发展的基础设施、政策法规、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进一步完善。
具体目标:
1. 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科普投入体系。实现政府科普投入显著提高,到2015年,实现全国人均科普专项经费达到3元/年,发达地区和城市人均科普专项经费达到5元/年以上。全面落实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使企业成为科普投入的重要主体,社会团体和个人成为科普投入的重要来源。
2. 形成不同类型和特色的科普基地。到2015年底,创建100个国家级科普示范基地;中央和国家部委所建立的特色科普基地总数达到1000个左右;省级科普基地总数达到3000个左右。全国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布局有所改善,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至少拥有1座科技类博物馆,各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至少拥有1座大中型科技馆,在中等城市建有一座科技馆,县级市建有科技活动中心,在大型国有企业建有专题科技馆。实现在全国50%的街道(乡镇)、社区建有科普活动站(室),50%的行政村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
3. 社会科普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6000家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备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在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中推动建设500家科普示范企业,为公民理解科学和参与科技创新实践提供丰富的场所。全国科技馆年接待观众量达到5000万人次。逐步推进省级以上科技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成本开放。
4. 优秀科普作品不断涌现,群众性科技活动广泛开展。大力创作图书、影视文艺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推出一批原创科普精品。引进国外优质科普资源,为公众提供优质科普服务。拓展科普传播渠道,增强大众传播媒体的科技传播能力,使公民提高科学素质的机会和途径显著增多。
5. 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科普人才队伍。通过学校培养、在职培训、国外进修、国际交流、实践锻炼等培养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高素质科普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万人拥有专兼职科普工作者人数达到15人。
重点任务
根据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 推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工作
1. 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使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科学意识、崇尚科学精神,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在幼儿园日常教育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构建义务教育阶段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评价、考试制度,进一步推广“做中学”活动的经验和成果,不断完善基础教育中的科学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和通用技术课程,支持开展研究型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推进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建立完善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的衔接机制,丰富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童和留守儿童提供更多接受科学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他们独立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
2. 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将普及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结合农民创业培训、绿色证书培训、星火培训、双学双比、技能竞赛、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百万新型女农民教育培训等活动,继续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继续实施农业从业人员培训,支持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参与开展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订单式或定岗培训,使其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或达到上岗要求,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3. 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继续教育、技能竞赛和日常科普教育活动,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和职业技能,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与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
4. 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任务,落实各级各类干部培训规划,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将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使其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处于前列。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执政能力。
5. 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提升社区科普能力,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发社区内及周边科普资源,鼓励科研院所、学校、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等驻区单位开展科普活动,推动科普活动的社会化。
(二) 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
1.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地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研究制定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认定与管理办法以及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检查评估。推动大型城市、中等城市、县级市(区)建设适应需求、各具特色的科普类场馆。大力推进基层科普设施示范工程,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科普活动站(室),科普画廊、宣传栏的建设。
2. 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发挥中国科技馆、上海科技馆、广东科学中心等超大型、综合性科技馆在科学传播普及中的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向公众开放科研仪器和设施、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一批有特色的行业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科普基地结合自身优势,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进一步发挥科普基地的职能和效用。重点支持中小科技场馆充实和丰富展教内容,为中小科技场馆提供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服务,提高其业务水平。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培训基地、文化宫等增加科普教育功能。引导海洋馆、野生动物园、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等增强其科普教育功能。
3. 繁荣科普创作。大力创作图书、影视文艺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推出一批原创科普精品。重点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主题,开发一批展品、图书、挂图、音像制品和设备等。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开展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和推介活动,推动优秀科普电影、电视节目在基层播放。把科普绩效列为相关单位与人员的年度考核内容,激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的科普创作热情。鼓励将科学、人文、艺术融为一体的科普资源开发,加强民生、生态和应急科普资源的开发,以及适合农村和社区科普的设施和产品的开发。推进“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设计和开发一批与学校科学课程有机结合的活动项目。制作一批在青少年中有广泛影响且具有知识性、趣味性的科普作品和科普网络游戏。开发适合社区乡村党员活动室、文化站、科技大院、农家书屋等设施使用的科普展教品,加快基层科普设施建设。
4. 促进科研与科普的紧密结合。研究制定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相应增加科普任务的办法与措施。依托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开展科普活动,推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普创作试点。将科普工作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对承担政府科技项目的单位和承担者从事科普的责任和义务做出明确规定,在科技项目立项时提出科普要求,在项目实施中鼓励向社会普及,在项目验收时检验其科普成果及社会效应。
(三) 增强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
1.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政策措施,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科普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普栏目的数量和版面。推动各类大众传播机构参与科普产品的开发与制作。充分发挥科技宣传联席制度的作用,统筹协调科普宣传工作,做好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2. 发挥互联网、移动电视、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学传播中的积极作用。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游戏软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开设科普专栏,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建设科技专栏,培育和扶植若干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促进网站之间开展科技传播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网络科学传播水平。
3. 提升大众传媒的科学传播质量。加强科学传播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组建科普宣传专家库,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的交流互动,定期举办科学家与媒体交流活动,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科技报道质量。
(四) 强化若干重点领域科普工作
1. 人口与健康科普工作。结合我国人口健康状况和疾病防控要求,推进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的科普宣传,努力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层和社区常见多发病防治、重大公共卫生等领域开展科普工作。充分利用现代新传媒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科普活动,促进医学科技资源科普化。在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日、世界人口日、世界卫生日等重要纪念日和活动中,加强食品安全、转基因食品、心理健康、流行病预防和职业性疾病防控、戒烟禁毒、性病预防等方面的科普专题活动。
2. 环境与气候变化科普工作。创建类型多样、布局合理、适应不同人群的环保科普教育基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报纸、科普教育基地等,普及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等基本知识,营造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等良好社会风气。
3. 防灾减灾与公共安全科普工作。针对不同自然灾害的特点,因地制宜,组织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做好地震、气象、火灾、洪灾、台风等灾害预警等方面科普工作,使社会公众了解预警信号、防御指南等气象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常识。
(五) 组织若干重大科普示范活动
1. 组织好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组织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社会团体和企业广大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惠民服务活动,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周、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等群众性科技活动;开展“科普日”、“院士专家西部行”、“院士专家科普巡讲”、“科技列车西部行”、“科学使者校园行”。各地要结合民族传统节日、国际纪念日、安全生产月和防灾减灾日等,组织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主题科普活动。
2. 围绕重大科学事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性科普活动。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工作,提高公众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认知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对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的工程项目,建立面向公众的科学听证制度,扩大公众对重大科技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能力。
3. 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推进“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针对农民对科技的需求,创新科普服务方式,提高科普服务水平,广泛开展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技专家和致富能手下乡、“三农”网络书屋等农村科普活动。充分利用科普活动站(室)、科普宣传栏、科普大篷车与流动科技馆等多种科普教育形式,以普及知识、更新观念和传授技能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基层,特别是贫困、边远地区农民群众的科普服务能力。扩大科普大篷车服务范围,促进展品展项更新,增强为基层群众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建立青少年科技创新操作室。
4. 组织开展科技专家进校园,活跃青少年科普活动。不断丰富科普活动内容,创新科普活动形式,持续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活动、走进科学殿堂等青少年科学教育活动,鼓励在校学生参与科技实践的活动,培养和提高青少年的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在校博士生到所在地中小学校开展科普服务,从事指导学生科学实验,传播科学知识等公益活动。
(六) 鼓励经营性科普产业发展
1. 鼓励兴办科普产业。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以多元化投资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动科普展教品、科普图书出版、科普影视、科普动漫、科普玩具、科普游戏、科普旅游等经营性科普产业的发展。扶持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较大规模的科普展览、设计制作公司,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科普品牌,形成多渠道兴办科普事业的良好局面。
2. 开展科普产业试点示范工作。探索科普产业化发展的新机制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科普产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一批科普动漫、科普影视、科普出版、科普会展、科普创意等科普产业试点示范基地,加强试点引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 加强科普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加大对科普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扩大科普服务外包、科普产品与服务采购。举办科普产品博览会、交易会,发布科普产品需求信息。支持科普资源研发中心和服务中心的建设。
(七) 构建应急科普宣传机制
1. 建立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科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科普宣传预案和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起协调到位、职责明确、任务落实的应急科普组织体系,实行点面结合、专群结合的运作机制,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科普工作管理机制。
2. 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科普专业化水平。运用现代应急管理理念,选择国内外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开展深入的科学研究,进行应急科普的理论探索和相关技术开发。建立专家信息库,组织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入应急科普队伍。
3. 建立针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性科普引导机制。通过专家讲座、举办展览、技能培训、媒体报道、体验式演习等科普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和青少年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的能力。针对社区、农村、企业和学校的不同情况,分类开展经常性的应急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向社会公众介绍传授突发公共事件的自救、互救、预防、逃生、避险等基本技能和防护措施等,普及应急知识和心理卫生知识,引导公众科学应对突发事件,为社会的稳定与危机的化解提供有力的科学支持。
4. 建立和完善应急科普服务支撑体系。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储备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科普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批专业化的应急科普资源开发、集成及配送等机构,丰富应急科普资源总量。在整合、开发应急科普资源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应急科普资源合作共享的模式,推动网络应急科普资源的共享。
(八) 积极开展国际科普交流与合作
1. 广泛开展政府和民间的国际科普交流与合作。学习国外先进的科普理念,引进国外先进的展教用品等优质科普资源,为公众提供优质科普服务,带动我国科普能力的提高。支持我国优秀的科普展品、作品走向世界。
2. 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普交流与合作。广泛开展科技夏令营、冬令营等青少年科普交流活动,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馆展教具交流与互展活动,合作开展各种不同主题的科技活动周等群众性科技活动,鼓励两岸三地的科普人员进行学术交流与专题研讨,支持澳门办好科技活动周。
保障措施
(一) 完善科普组织机制与政策法规
1. 加强政府对科普事业进行统筹协调的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协调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科普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科普工作依法行政有效推进。协调解决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重点科普任务的实施进展和落实情况。
2. 完善国家科普政策和法规体系。加强科普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加快制定《科普法实施条例》;推进地方科普条例制定工作。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研究制定《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并进行试点监测;研究制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科普工作、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等相关政策。
3.加强对科普事业发展的监测评估。依照《科普法》,加强政府对科普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对各地和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社会团体等开展科普活动的监测与评估。
(二) 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引导社会多元投入
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科普法》的规定,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增加科普经费支出,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职能,加大科普经费投入,为开展科普活动、支持科普创作、建设科普示范基地、开展科普统计与监测以及加强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科普工作等提供经费保障。
2. 建立政府有效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科普事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在政策和资金上对社会力量开展科普活动给予资助和扶持,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多元化科普投入体系。建立科普投入和产业发展的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的投入,落实吸纳社会资金投入的优惠政策,推动各类科普平台整合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3. 鼓励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发展。针对社会需求,引导企业开发科普产品,拓展新型科普服务,实现良性发展。落实国家支持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普的投入和捐赠,享受减免税收的政策,成为科普投入的重要主体;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科普事业,相应享受减免税收的政策。
(三) 建立专业化的科普人才队伍
1.加快形成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科普人才队伍。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科普事业,不断壮大科普人才队伍。加强高等院校科技传播等专业学科建设,培养专业化科普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
2. 建立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形成一支具有相当规模、素质较高的科普兼职人才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倡导科技工作者、技术能手参与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促进科学前沿知识的传播。鼓励科技、教育、传媒等方面的离退休专家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科普工作,不断壮大科普兼职人才队伍。开展博士科普使者行活动,支持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参与科普志愿者服务。
3. 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建设。依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基层科普组织人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务骨干、农村科技带头人和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以及离退休人员,积极发展科普员队伍。发挥农村科普示范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骨干等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普人才建设,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科普人才特别是双语科普人才在科普宣传中的重要作用。
(四) 加强科普资源共享机制建设
1. 加强科普展教资源的共享与服务。推进科普视频网络的共建共享工作,向社会推介优秀科普作品和选题。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活动,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各类科普场馆、设施、服务机构之间交流。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加强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展教资源的支援力度。
2. 建设科普资源数据共享服务中心。构建若干大型科普资源数据库及存储设施,集成各方面已有数字化科普资源。建立科普数据资源、科普信息资源、科普产品资源数据服务中心,分步骤完成全国服务节点的布局和建设,为各类科普活动的开展提供资源信息共享服务。
3. 共建共享基层科普设施。增强现有县级科技馆(科技活动中心)的科普展教功能,共建一批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与相关社会设施共建共享基层科普活动站(室)、宣传栏,建立遍布城乡社区的基层科普服务网点。
(五) 完善监测评估与表彰奖励机制
1. 加强科普监测评估。建立科普活动实施效果评价机制,形成对科普活动的良好导向。在充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各类科普场馆的建设标准、管理条例和评估办法,对科普场馆的运行状况和绩效进行评价。研究制定国家级科普示范基地标准和科普基地分类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国家科普统计工作,加强对科普工作的监测和评估,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科普事业发展基础数据,完善国家科普统计数据库建设。
2. 加大对科普工作表彰和奖励力度。在国家科技奖励中加大对优秀科普作品的奖励比重。通过设立青少年科技英才奖等方式,激励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实践并取得优秀成果。探索建立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开展科普活动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鼓励科技人员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关政策,吸引和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科普作品创作。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多种形式的科普奖。
本规划由国家科技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地方、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各自实际,突出优势和特色,做好与本规划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衔接,加强科普资源统筹和科普工作协同,切实把各项重大科普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科普规划的贯彻宣传,做好协调服务和实施指导,加强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努力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打下最深厚最持久的基础。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5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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