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和《关于支持有关高校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的通知》精神,创新集成电路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继而推动我国
集成电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设置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2014年10月,国家正式启动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的申报与建设工作。2015年7月,
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科技部、
工信部、
财政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发文,公布了首批9所建设和17所筹建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的高校名单,即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复旦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东南大学、浙江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南方科技大学。
面向产业需求,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多学科综合知识、具备产业思维的创新创业人才为目标,充分发挥高校对人才培养的基础作用和企业对人才培养的导向作用,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产学研平台建设、国际化合作等方面取得快速发展。
以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建设要求为指导方针,深入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完善学院内部组织管理体系,加强校内资源整合与条件保障,通过学院、研究所、企业等多方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推进校企合作,通过与海外高校科教合作,推进学院国际化进程,通过探索企业在职人员再教育培训实现知识升级等一系列措施,深入推动学院的改革发展,力争将学院办成高水平的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培养一批符合产业需求、创新能力强的高端工程型人才,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微电子产业大发展的战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