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家集成生物学、化学、材料学的研究中心
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以陕西佰美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大学为依托单位,联合多家科研机构和企业优势技术与产业资源,于2002年12月由国家科技部批复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产业孵化基地,2007年正式挂牌成立。
发展历史
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以西北大学,陕西北美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托单位,联合多家科研机构和企业优势技术与产业资源,于2002年由国家科技部批复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产业孵化基地。2007年正式挂牌成立。
科研条件
设备设施
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面积5000余平方米,集实验室研究、中试研究及产品开发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建成了功能齐全的分子生物学、材料合成、细胞培养、生物化学等实验室和000余平方米、符合GMP要求蛋白药物开发中试基地、可批量生产并开展技术服务的生物芯片技术服务中心、纳微米磁性材料中试基地、新药筛选服务中心等。
人员编制
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有工程技术研究人员六十余人,培养及共同培养博士、硕士近60人,微检测领域技术带头人10人。
专家团队包括
陈超
西北大学副校长、教授 博士生导师
科研部门
生物芯片品台
蛋白药物品台
磁性药物平台
药物基因组学平台
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见右图册
科研成就
科研成果
中心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文章共53篇,其中SCI收录32篇,2010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訾静同学在《Drug Metabolism and Pharmacokinetics》(SCI收录)发表的“Effect of CYP2C9*3 and CYP2C9*13 on Diclofenac Metabolism and Inhibition-based Drug-Drg Interactions”已被录用,影响因子为2.6。承担国家“十五”“十一五”863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项目十余项。开发出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包括四大类50余种新产品和新仪器设备。申请专利34项,获授权9项(美国专利1项)。“磁性复合微粒及其在生物医学领域中的应用”获2004年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已同国内外三十多家科研机构与企业形成广泛合作,建立了具有创新发展能力的微检测系统研发体系和产业雏形。
人才培养
学科建设
中心拥有一支高素质、结构合理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博士研究生导师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人6人,讲师2名。中心教师共有2人荣获“陕西省科学奖”一等奖和“陕西省高校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人被评为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中心设有研究生自治委员会,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拥有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管理干部和教师队伍。多年来,中心的研究生教育工作受到西北大学多次表彰。
中心在西北大学的支持下对外交流与合作日趋活跃,已与比利时鲁汶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第四军医大学以及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为中心与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搭建了坚实平台。
展望未来,中心将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以强化过程管理为切入点,以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为关键,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保障,努力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
教学建设
中心成立以来,共培养博硕士研究生169人,其中博士16人,硕士研究生153人。
机构领导
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陈超
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崔亚丽
文化传统
会徽
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会徽
社团文化
●2009年元旦,新的一年新的起点,中心组织研究生举办庆元旦晚会,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中心的发展和个人的成长加油;
●2009年10月,中心研究生自治委员会举办了羽毛球大赛和乒乓球大赛;
●2009年12月,为增强团队意识,加强身体锻炼,中心针对全体员工和研究生举办了拔河比赛;
●2010年4月,借去翠华山春游的契机,让同学们走向美丽的大自然,开拓学生视野,增长知识,亲近自然、感受生活,培养爱家乡、爱祖国、爱大自然的情感。让学生在呵护绿色的过程中,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同时也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让同学们在春意盎然的季节里放飞心情。
开放基金
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促使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紧跟国际生命科学前沿,坚持科技创新,不断输出优秀的科学研究成果和杰出的学术人才,促进学术交流和学科渗透,使本中心整体研究工作在学科的重要理论与技术领域中尽快跻身国际前沿,经研究决定,设立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基金。
2.为规范本中心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和经费的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3.开放课题优先支持意义重大、有创新思想或属于学科前沿的基础研究,以及有重大应用前景、旨在增强开发能力的应用研究,特别优先资助承担各类国家和省部级重点项目,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中青年科学工作者申请的项目。
4.中心设立开放课题基金办公室,负责申请项目的受理、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课题申请与审批
6.国内外科学工作者都可以在本中心的“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范围或相关学科领域提出申请。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时间为每年度2月和9月各评审一次。
7.开放课题基金申请者分为下述三种类型:来自境外的科学技术专家,境内而非本校的科学技术专家,本校的科学技术专家。
8.开放课题的审批数量根据每年的申报数量研究决定,一般控制在5~10项之间,其中本校申请者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9. 每项开放课题的资助强度为,境外专家5 ~8万元,境内3~5万元。
10.申请开放课题基金的国内外科学工作者须填写《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开放课题基金办公室。
11.开放课题基金办公室组织学术委员会及有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议审查,符合基金资助条件的课题予以审批。
12.开放课题基金办公室每年在学术委员会审批确定后的一个月内将本年度决定资助的申请者名单及资助经费额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
13.基金申请者接到批准资助的通知后,在一个月内将“开放课题基金使用计划”一式两份报本中心,由本中心安排基金资助者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设备及资源。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送“开放课题基金使用计划”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经费使用及管理
14.开放课题基金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中心统一管理。经费开支范围限于:
(1) 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室内科研费用
包括a. 实验材料费,加工费,测试费及零配件购置费;
b. 仪器设备机时费及维修费等;
(2) 客座人员往来差旅费、住宿费、生活补助和其它相关费用;
(3) 资助范围不包括参加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会议报名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4)凡违反基金使用规定者,将停止资助并追回资助经费。
15.课题经费的使用由各申请课题的负责人按第14条原则掌握,该经费限于在本实验室内进行财务结算。
16.外单位资助人员差旅费,按照西北大学财务处规定的报销范围使用,报销手续及食宿等可由本中心协助解决。
17.每项基金的执行期限一般为2~3年。
四、附则
18.本基金资助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归本中心和研究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共有。每项成果均应按规定标注,即成果完成人至少第二署名单位必须标注“西北大学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西安,710069”(National Engineering Center for Miniaturized Detection System,Northwest University,Xi’an 710069,China);并注明“西北大学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Opening Foundation of National Engineering Center for Miniaturized Detection System,Northwest University)。其论文的抽印本2份或其它成果的复印件2份报送本中心备案。
19.凡在本中心进行课题研究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20.本办法由国家微检测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基金办公室负责解释。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8 23:20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科研条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