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于2020年7月7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7月13日肖亚庆签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0年7月7日经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深化
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现行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