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业遗产名单是
工业和信息化部经过申报、评审和现场核查认定的工业遗产名单。
名单发布
2017年12月20日,
工信部公布了第一批获得认定的国家工业遗产名单,包括鞍山钢铁厂、温州钒矿、汉阳铁厂等13家单位的11个工业遗产项目入围。
2018年11月0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在官方网站公示了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
2019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在官方网站公示了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
2020年12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了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
2021年12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
遗产名单
第一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的通告
工信部产业函〔2017〕589号 2017年12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根据《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和《关于开展国家工业遗产认定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7〕455号),在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湖北、重庆和陕西等省市开展试点工作。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主申请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相关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
国家工业遗产项目所属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遗产项目的保护、管理。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在确保有效保护工业遗产基础上,探索利用发展新模式,推动发展工业文化产业,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批
2018年11月0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在官方网站公示了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具体拟认定的单位如下表所示:
第三批
2019年12月,第三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公布。
第四批
2020年12月17日,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产业〔2018〕232号)和《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0〕68号),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愿申请、相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和国家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要按照《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重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国家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创新工业遗产活化利用模式,积极推动工业文化传承和发展,弘扬优秀工业文化。
第五批
第六批
2024年10月,工信部公布了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37个工业遗产入选。重庆市沙坪坝区220千伏凉亭变电站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