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产业创新中心
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创建的项目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是整合联合行业内的创新资源、构建高效协作创新网络的重要载体,是特定战略性领域颠覆性技术创 新、先进适用产业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研发 供给、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投资孵化的重要平台,是推动新兴产业集 聚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力量。
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深度融合,打造 “政产学研资”紧密合作的创新生态;
(二)深化与国内外创新主体合作,整合联合国家和地方创新 平台,构建长期稳定的协同创新网络;
(三)开展实验室技术熟化、产业前沿技术研发和竞争前商品 试制,创制产业技术标准,推动产业技术变革;
(四)开展知识产权集中运营,整合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 业等的专利技术,综合集成为系统解决方案; (五)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扩散新技术、新模式,培 育新业态、新产业,促进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创新发展;
(六)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成果转化、人才激励、 科技金融等改革举措;
(七)开展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前沿技术、 共性技术联合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
体制机制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一般以法人实体形式运行,治理结 构清晰,运行机制灵活有效。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应联合现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 家企业技术中心以及行业、地方等创新平台,广泛吸纳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等创新力量,通过共同出资、协作研发、技术入股、创新 平台共建或人才联合培养等方式,形成紧密合作的创新网络。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应广泛吸纳地方资金和社会资本 参与建设投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入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应建立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为持续开展技 术创新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鼓励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设立投资基金,为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 提供资金支持。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应通过提供创新服务、承担国家和 地方项目、出售孵化企业股份、增资扩股、接受捐赠等方式,扩大 运行资金来源。 第九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应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先行先 试人才激励政策,通过股权、期权、分红权、奖励等多种形式,以 及科技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等方式,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和 3创业的积极性。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应建立开放共享制度,推动仪器设 备、试验场地、试制车间等创新资源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促进技 术成果向市场扩散。
布局组建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主要布局建设在战略性领域,创 新方向定位于获取未来产业竞争新优势的某一特定产业技术领域。
组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应在行业中具 有显著的创新优势和较大的影响力,具备充分利用和整合行业创新 资源的能力,能够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 持和条件保障。
基本要求
(一)目标定位明确,技术成果和创新服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 景,阶段发展目标可测度、可考核、可实现; (二)基础条件良好,具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拥有 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
(三)规模优势突出,组建资金、人才规模、设施投入等显著 高于行业内现有的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
(四)组织体系清晰,具备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与 商业化、创业投资与孵化、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等基本功能;
(五)运行机制健全,具备符合行业创新特点的人才激励机制、 成果共享机制、协同创新机制等。
运行管理
相关主管单位要做好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按年度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 出现的问题,每年年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国家产业创新中心 建设运行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适时组织开展国 家产业创新中心运行评价(评价办法及指标体系另行制定),并将 考核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反馈给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及其主管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进行 动态调整。 第十九条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 的,经核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该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进行调整和 终止支持,收回国家补助资金,将相关单位信息纳入国家统一的信 用信息平台,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发生更名、牵头单位变更、破产 或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后的 30 个工 6作日内,由主管单位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确认。
支持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资金补助,引导地方和社会 资本投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国家资金补助主要发挥引导作用 和放大效应,不占有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股权。 第二十二条 主管单位应将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作为推动本地 区、本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结合其建设运行需求,在资金、 土地、税收、科研、人才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承担国 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鼓励行业部门、地方科技和产业主管部门 委托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承担各类科技创新任务。 第二十四条 鼓励金融机构、各类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 金以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鼓 励企业和企业家捐助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0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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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任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