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国务院印发了《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中国第一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中国国土空间开发思路和开发模式的重大转变,是国家区域调控理念和调控方式的重大创新,对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内容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6月8日介绍,即将公开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第一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徐宪平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全文达7万多字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一个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中国国土空间开发思路和开发模式的重大转变,是国家区域调控理念和调控方式的重大创新,对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改革委还按照开发内容,将国土空间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三类。优化开发区域是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更加突出,从而应该优化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重点开发区域是有一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从而应该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限制开发区域分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是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
针对一些欠发达地区普遍关注的实施主体功能区是否影响发展的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杨伟民强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会拉大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的差距。国家要缩小的差距主要是公共服务方面、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以及基础设施之间的差距。
为此,近年来,中央和省级财政增加了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帮助这些地区健全公共服务、建设基础设施。杨伟民说,财政部拨付的有关转移支付数额从前年的120亿元增加到去年的250亿元,相当于每个县每年6000万元。
据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司长李守信介绍,《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里的“开发”二字特指在一定区域进行的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活动。限制开发并不意味着限制所有的开发活动,实际上在一些生态功能区内也允许适度的开发能源、矿产资源的活动,但是必须进行生态环境的评估。
设计特点
2011年6月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介绍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在介绍《规划》时作了上述表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国土空间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有力地支撑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也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如耕地减少过多过快、资源开发强度过大、环境问题凸显、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因此,必须统筹谋划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格局,形成科学的国土空间开发导向。
为编制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下发了指导规划编制工作的两个文件,并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规划编制领导小组14个成员单位,从2006年8月开始,用4年多的时间编制完成了这一规划。
有利于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编制《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将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有利于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制定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和改善区域调控。
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
在介绍《规划》内容时说,《规划》阐述了国家层面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同时《规划》还明确了能源、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和框架。
《规划》还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提出了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分别阐述了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民族、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方向和措施,提出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确立了未来国土开发主要目标和战略格局
《规划》确立了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主要目标和战略格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构建“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二是构建“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三是构建“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提出了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新理念和新原则
《规划》提出六个新的开发理念,即根据自然条件适宜性开发的理念、区分主体功能的理念、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的理念、控制开发强度的理念、调整空间结构的理念、提供生态产品的理念。他指出,《规划》还确定了五个开发原则,就是优化结构、保护自然、集约开发、协调开发、陆海统筹。
公布
中国国土空间开发模式发生重大转变。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2011年6月8日在北京表示,中国已出台《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了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主要目标和战略格局。
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徐宪平介绍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中国第一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以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为主线,提出了未来中国国土空间开发的一些新的理念和原则。
六个新的开发理念,包括根据自然条件适宜性开发、区分主体功能、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及提供生态产品等。五个开发原则为优化结构、保护自然、集约开发、协调开发和陆海统筹。
规划对中国国土空间版图进行了重新勾勒。徐宪平介绍说,主体功能区战略提出构建城市化地区、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三大格局”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开发模式。
具体而言,规划构建了“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即在优化提升东部沿海城市群的基础上,在中西部一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好的区域,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城市群,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
规划同时构建了“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和“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规划强调不同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来确定功能定位和开发模式,据此控制开发强度,完善开发政策,规范开发次序。
据了解,规划共分为六篇十三章,并附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禁止开发区域两个名录以及20幅分析评价图和规划图。
特色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即将公布,位于环渤海区域的北京、天津等7大城市为优化开发区。这是新中国首部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
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官员表示,2010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
该《规划》历时4年多,共六篇十三章,7万多字,对主体功能区的内涵和划分做了阐述。按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三类;按层级,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
根据介绍,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是我们国家经济实力最强的地区,这三大地区的经济总量占全国经济总量的40%左右。一些所谓限制开发区域,也就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这些地区的经济总量是很小的。
“可能就GDP来衡量会拉大这两个区域之间经济总量或者GDP总量的差距。”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杨伟民表示,该规划要缩小的主要是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基础设施之间的差距。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介绍,对不同的主体功能区要实行不同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比如对优化开发区域,对它的考核是强化对经济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以及对外来人口、公共服务等指标的评价,以优化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考核。”
位于环渤海区域的北京、天津等7大城市为优化开发区,这也就意味着今后北京市党政领导的考核目标将涉及以上方面。
“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训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开发区域
优化开发区域:包括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个区域。
重点开发区域:冀中南地区、太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地区、哈长地区、东陇海地区、江淮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原经济区、长江中游地区、北部湾地区、成渝地区、黔中地区、滇中地区等18个区域。
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主要包括东北平原主产区、黄淮海平原主产区、长江流域主产区等七大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及其二十三个产业带。
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等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
主体功能区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6月8日介绍,即将公开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
发展改革委还按照开发内容,将国土空间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三类。
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都属于城市化地区,经济总量占全国经济总量较高。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有利于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
徐宪平表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有利于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实现可持续发展。他说,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有利于制定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增强区域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
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更加突出,应该优化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
禁止开发区域则包括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区等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功能不同
国家层面优化开发的主体功能区,包括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三个区域。
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冀中南地区、太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地区、哈长地区、东陇海地区、江淮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原经济区、长江中游地区、北部湾地区、成渝地区、黔中地区、滇中地区、藏中南地区、关中-天水地区、兰州-西宁地区、宁夏沿黄经济区和天山北坡等十八个区域。
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主要包括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等七大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及其二十三个产业带;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大小兴安岭、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等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我国第一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该规划以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为主线,共分为六篇十三章,还附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禁止开发区域两个名录以及20幅分析评价图和规划图,规划全文有望近期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上公布。
在中西部形成新城市群
徐宪平指出,目前中国国土空间开发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如耕地减少过多过快、资源开发强度过大、环境问题凸显、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因此,必须统筹谋划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格局,形成科学的国土空间开发导向。
规划确立了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主要目标和战略格局:一是构建“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构建这一格局,是在优化提升东部沿海城市群的基础上,在中西部一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好的区域,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城市群,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
二是构建“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这是结合中国农业自然资源状况的特点和基础,这几年主要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的新变化提出来的,对于保障全国耕地数量质量和农产品供给安全至关重要。
三是构建“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这一战略把国家生态安全作为国土空间开发的重要战略任务和发展内涵,充分体现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开发理念,对于在现代化建设中保持必要的“净土”,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开发格局
2011年6月8日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2011年6月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个规划是中国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的规划。
在中西部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城市群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就是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市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据徐宪平介绍,《规划》确立了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主要目标和战略格局。一是构建“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构建这一格局,是在优化提升东部沿海城市群的基础上,在中西部一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好的区域,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城市群,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二是构建“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这是结合我国农业自然资源状况的特点和基础,这几年主要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的新变化提出来的,对于保障全国耕地数量质量和农产品供给安全至关重要。三是构建“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这一战略把国家生态安全作为国土空间开发的重要战略任务和发展内涵,充分体现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开发理念,对于在现代化建设中保持必要的“净土”,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不同区域绩效考核评价各有侧重
《规划》确定了“9+1”的政策体系。“9”是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民族、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1”是绩效评价考核,即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有效引导各地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据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杨伟民介绍,目前,已经有一些政策开始实施,比如,提出要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力度,从前年就开始做,中央财政拿了120个亿转移到重点生态功能区,用于保障这些地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支出,去年资金增加到250亿。我们将436个县级行政单位纳入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相当于每个县平均得到了接近6000万元的均衡性转移支付。
《规划》对主体功能区的内涵和划分做了阐述。按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三类;按层级,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
优化开发区域包括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3个区域。
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冀中南地区、太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地区、哈长地区、东陇海地区、江淮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原经济区、长江中游地区、北部湾地区、成渝地区、黔中地区、滇中地区、藏中南地区、关中—天水地区、兰州—西宁地区、宁夏沿黄经济区和天山北坡地区等18个区域。
限制开发区域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产品主产区,这类地区主要包括东北平原主产区、黄淮海平原主产区、长江流域主产区等7大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及其23个产业带。另一类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这类地区包括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等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