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1〕3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是为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增强创新活力,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经国务院同意发布的文件。
意见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大学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但也面临融资难、经验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为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增强创新活力,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在校大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一)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协同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打造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教育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强化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和素养培训,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完善高校双创指导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的保障激励政策。实施高校双创校外导师专项人才计划,探索实施驻校企业家制度,吸引更多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双创导师。支持建设一批双创导师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培训。(教育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打造一批高校创新创业培训活动品牌,创新培训模式,面向大学生开展高质量、有针对性的创新创业培训,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组织双创导师深入校园举办创业大讲堂,进行创业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实践指导等。支持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对大学生创业者给予倾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环境
(四)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推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发展,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并将开放情况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科技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便利化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完善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强化对大学生的技术创新服务。各地区、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低价、优质的专业服务,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行业企业面向大学生发布企业需求清单,引导大学生精准创新创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向高校和大学生发布技术创新需求,开展“揭榜挂帅”。(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政策。落实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加强政府支持引导,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可采取创业风险补贴、商业险保费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积极研究更加精准、有效的帮扶措施,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推广。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减少大学生创业的后顾之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民政部、医保局等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七)建强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客空间等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作用,面向在校大学生免费开放,开展专业化孵化服务。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优势,联合有关行业企业建设一批校外大学生双创实践教学基地,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推动企业示范基地和高校示范基地结对共建、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指导高校示范基地所在城市主动规划和布局高校周边产业,积极承接大学生创新成果和人才等要素,打造“城校共生”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中央企业、科研院所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利用自身技术、人才、场地、资本等优势,为大学生建设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创业创新培育中心、互联网双创平台、孵化器和科技产业园区。(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政策
(九)继续加大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教育部中央彩票公益金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力度。加大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情况作为资金分配重要因素。(财政部、教育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以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做好纳税服务,建立对接机制,强化精准支持。(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金融政策支持
(十一)落实普惠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解决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贴息政策,将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申报审核流程,提高贷款便利性,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充分发挥社会资本作用,以市场化机制促进社会资源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更好对接,引导创新创业平台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早期投资与投智,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健康成长。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发挥财政政策作用,落实税收政策,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
(十三)完善成果转化机制。研究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建立相关成果与行业产业对接长效机制,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在有关行业企业推广应用。做好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知识产权确权、保护等工作,强化激励导向,加快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落实成果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加强面向大学生的科技成果转化培训课程建设。(科技部、教育部、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成果转化服务。推动地方、企业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加强合作对接,拓宽成果转化渠道,为创新成果转化和创业项目落地提供帮助。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利用孵化器、产业园等平台,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汇集政府、企业、高校及社会资源,加强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涌现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的后续跟踪支持,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一批大赛优秀项目落地,支持获奖项目成果转化,形成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效应。(教育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十五)完善大赛可持续发展机制。鼓励省级人民政府积极承办大赛,压实主办职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落实配套支持政策和条件保障。坚持政府引导、公益支持,支持行业企业深化赛事合作,拓宽办赛资金筹措渠道,适当增加大赛冠名赞助经费额度。充分利用市场化方式,研究推动中央企业、社会资本发起成立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专项发展基金。(教育部、国资委、证监会、建设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打造创新创业大赛品牌。强化大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作用,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丰富竞赛形式和内容。建立健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比赛联动机制,推进大赛国际化进程,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教育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服务
(十七)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汇集创新创业帮扶政策、产业激励政策和全国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资源,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做好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发布、解读等工作。及时收集国家、区域、行业需求,为大学生精准推送行业和市场动向等信息。加强对创新创业大学生和项目的跟踪、服务,畅通供需对接渠道,支持各地积极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需求与投融资对接会。(教育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必要性、重要性。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高校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大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客文化,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环境,形成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做好政策宣传宣讲,推动大学生用足用好税费减免、企业登记等支持政策。(教育部、中央宣传部牵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教育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了解情况,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积极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及时帮助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9月22日
意见解读
《意见》指出,大学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实现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意见》提出,要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强化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和素养培训,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打造一批高校创新创业培训活动品牌。完善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可持续发展机制,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坚持政府引导、公益支持,支持行业企业深化赛事合作。
《意见》明确,要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环境。校内各类创新创业实践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免费开放。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深入实施创业就业“校企行”专项行动。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做好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知识产权确权、保护等工作,加快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及时收集国家、区域、行业需求,为大学生精准推送行业和市场动向等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高校的好经验好做法。
《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财税扶持和金融政策支持。加大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支持力度。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做好纳税服务,强化精准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解决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题。引导创新创业平台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早期投资与投智。
《意见》要求,教育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各项政策的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研究制定和落实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及时帮助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记者提问
2021年10月,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青年学生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希望广大青年学生在创新创业中展示才华、服务社会。
  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大学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以来,教育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举办了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累计吸引603万个团队2533万名大学生参赛,培养了一大批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青春力量。大赛以赛促创效果明显,成功孵化了一批高质量创新创业项目。
  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也面临融资难、经验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税务总局、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建设银行等15个部门共同研制此《意见》。这是史上第一次由国务院出台的专门针对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文件,干货满满,全是实招硬招。
  问:《意见》针对大学生创业初期融资难提出哪些对策?
  大学生创业初期,资金是一大难题,虽然有一些好项目,但是因为资金断裂无法继续,也很容易失败。针对该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财税扶持和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包括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做好纳税服务,强化精准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解决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题;引导创新创业平台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早期投资与投智等。在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将有效落地。
  问:针对大学生创业失败的情况,《意见》提出哪些扶持政策?
  一是落实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按有关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等。二是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创业风险补贴、商业险保费补助等方式对大学生创业予以支持。三是明确“五险一金”缴纳。规定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减少大学生创业的后顾之忧。
  问:《意见》出台后预期将会有哪些变化?
  一是各地各部门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意见》提出的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一系列政策举措,聚焦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将有力服务和引导更多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二是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协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机制将更加完善、顺畅。《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覆盖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方方面面,对各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三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意见》聚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关键环节和领域,有利于推动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问:《意见》专门提出要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此次在文件中将大赛以专门部分进行说明,突出了大赛在推动创新引领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强调了持续办好大赛的重要性。
  “互联网+”大赛自2015年李克强总理亲自提议举办以来,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怀与指导。特别是2017年8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极大鼓舞了全体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为办好大赛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大赛秉持教育本色,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取得丰硕成果,实现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贯通,促进了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可以说,大赛已经成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成为展示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重要窗口,成为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的重要舞台。
  问: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重在落实。为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方案》对18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深入了解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将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各项政策的落实,同时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30 16:45
目录
概述
意见全文
参考资料